齊衛平:中國共産黨領導體現人民政協最本質的特徵

發佈時間: 2018-11-28 08:53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齊衛平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突出強調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其深刻涵義在於從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出發,揭示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對人民政協最本質特徵的決定意義。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把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的重要論斷用於人民政協,指出:堅持黨的領導“也是人民政協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組織最本質的特徵”。涵義非常深刻,需要加以深刻認識。

一、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決定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最本質的特徵

制度具有根本性。世界各國社會性質之所以不同,關鍵是制度差異。實施什麼樣的制度以及由此作出的安排,決定著一個國家政治關係的特色,並影響經濟、文化和社會的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長期歷史實踐中內生、在不斷創新發展中成熟起來,其最顯著的特色就是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黨的文獻和黨中央領導人論述中,對領導制度有很多的強調。領導制度不是一項單獨的政治制度,因為它對我國各項制度具有統領的功能。就我國政治制度而言,領導制度具有決定性意義。首先,作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建立起來,堅持黨的領導是實施政治制度的根本保證。其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由國家制度、政黨制度、社會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中國共産黨領導體現各方面制度的性質,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全面性最為重要的就是對各項制度的統領性。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中,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創造了中國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中國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由此構成的新型政黨制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發展優勢。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規範運作、有序開展和實效顯示,都離不開中國共産黨發揮核心力量的作用。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機構,也是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具體運作的載體。人民政協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的必然要求。黨領導人民政協在長期實踐中始終得到堅持,工作推進中也得到體現,但在新時代新使命新要求下還存在差距。《若干意見》突出強調人民政協黨的建設,這在人民政協工作發展中還是第一次,它的深刻涵義在於從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出發,揭示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對人民政協最本質特徵的決定意義。

二、政治組織的屬性規範決定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最本質的特徵

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需要著眼人民政協的政治組織屬性。在國家和社會的政治生活中,政治組織扮演著重要角色。政治組織有各種類型,不同的政治組織具有的功能也各不相同。人民政協作為黨聯繫服務群眾的組織,其組織屬性也具有特殊性。

首先,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組織,這一組織屬性規定了它不同於一般的政治組織,也不同於某個特定領域、具體行業或社會階層的政治組織。人民政協組織構成和組織屬性的廣泛性、包容性、多樣性、社會性,使人民政協成為我國各類政治組織中聯繫面廣泛、社會關係密切、政治包容性鮮明的組織形式。

其次,人民政協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這一組織屬性表明它對打造政治共同體的價值。《若干意見》指出:“人民政協是一個政治共同體。”實現人民民主是政治共同體形成的前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構成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樣式,人民政協的政治組織屬性決定了其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性質定位。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中,人民政協特殊的組織屬性決定了它對實現人民民主的作用是其他政治組織所不能替代的。

第三,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組織屬性體現了它在黨治國理政實踐中的制度安排。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治理體系的科學化,治理能力體系的科學化要求治理主體的規範化。作為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主要功能是通過妥善處理、正確協調、合理整合政黨關係、民族關係、階層關係,聯繫、吸納和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治理,從而形成機制合力,在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中充分發揮其主人翁的作用。

人民政協的本質特徵寓于其政治組織屬性之中,人民政協的政治組織屬性最本質的特徵集中體現為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中國共産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所有政治組織都在黨的領導之下。《若干意見》指出:“人民政協是政治組織,旗幟鮮明講政治是人民政協的根本要求。”人民政協講政治,首先要講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人民政協發揮好其作為特殊政治組織的作用,理應在堅持黨的領導上彰顯其最本質的特徵。

三、新時代創新人民政協工作必須以黨的建設為統領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對加強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制定了專門的文件,不斷推進人民政協工作創新發展。《若干意見》聚焦人民政協黨的建設,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治國理政創新實踐的經驗提煉,對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務。

人民政協建設與黨的建設是兩個概念,不能相互等同起來。人民政協的建設範圍和工作方面比黨的建設更加寬廣,黨的建設包含在人民政協建設之中,但它具有統領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人民政協自身建設必須突出黨的建設。此前人民政協工作相關文件中,關於人民政協自身建設都有具體的要求,也強調黨的領導,但不夠系統,聚焦的問題也不突出。《若干意見》就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制定專門的文件,強化了黨領導人民政協的制度意識。其二是人民政協的各個方面、各項工作必須以黨的建設為引領。人民政協的統戰工作包括黨派合作、團體協調、民族團結、階層和諧、宗教引導等方方面面,每一個方面工作任務繁重,內容具體,關係重大。人民政協一切工作都服務於黨的工作中心,這就要求把黨的建設放到人民政協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做到以黨的建設引領人民政協工作。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若干意見》充分體現了人民政協工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的特點。這個重要文件對人民政協黨的建設提出的要求和作出的規定,為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要有新氣象新作為指明瞭方向,堅持以黨的建設為統領,是續寫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歷史篇章的新任務。

堅持以黨的建設統領人民政協工作,必須突出堅持黨的領導,強化政協黨組在政協工作中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人民政協黨的領導以加強黨組建設為抓手,加強黨組對機關黨組和專門委員會黨組的領導,形成人民政協工作中黨的組織體系。《若干意見》還提出探索建立政協黨組成員聯繫相關界別黨員委員、黨員委員聯繫黨外委員制度,探索建立聯繫無黨派人士、宗教界委員機制。從制度機制上做實做細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

堅持以黨的建設統領人民政協工作,必須在“兩個全覆蓋”上下功夫。黨的十九大強調,東西南北中、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這個精神體現在人民政協工作中,要求做到哪有政協委員哪就有黨的工作,哪有黨員哪就有黨的組織,哪有黨的組織哪就有健全的組織生活和黨的組織作用的充分發揮,實現黨的組織對黨員委員的全覆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的全覆蓋。這是《若干意見》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著力點。

堅持黨的建設統領人民政協工作,必須體現在政協作風建設上。黨的十九大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要位置,強調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其他方面黨的建設。加強政協作風建設是實現黨組織政治功能的具體任務,打造良好的政協作風,對人民政協工作來説,就是最大的政治問題。全面從嚴治黨重點轉變黨的作風,對政協作風建設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若干意見》以建立和完善各項聯繫人民群眾的一系列制度規定,為政協作風建設提供了保證。(作者係華東師範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