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污染防治協作臨時措施常態化

發佈時間: 2018-11-21 09:00:00 | 來源: 聯合時報 | 作者: 劉子燁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日前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政協聯合組成的民主監督調研組,圍繞“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落實情況”在安徽省、江蘇省開展聯合調研。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李逸平、江蘇省政協副主席王榮平、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周國輝、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鄭宏參加。

在皖期間,調研組考察了安徽省西溪南生態濕地、新安江流域綜合治理和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情況、太平湖水環境治理情況、涇縣宣紙小鎮污水處理情況。在蘇期間,調研組考察了石臼湖跨界水域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落實情況、高淳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情況、沙河水庫水環境保護與治理情況、太湖飲用水水源地及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情況。

據了解,在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特別是在跨區域、跨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治等方面,安徽、江蘇已經積累了值得參考和借鑒的經驗。以石臼湖水污染防治為例,石臼湖地跨江蘇安徽兩省,需要處理好上下游在污染防治上的關係。2017年,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作為當班區,倡議組織召開了南京市、馬鞍山市三區一縣石臼湖交接班暨共治聯管工作會議,第一次將其上升到市級共治聯管工作層面。

如今,兩市三區一縣已基本形成區域協調聯動管理機制,建立了定期磋商協調、監測通報、聯動執法、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有效地推動了石臼湖的治理和保護。然而,當前長三角區域水污染、大氣污染防治壓力仍然較大,跨界環境污染影響凸顯。

(下轉第6版)  (上接第1版)此外,受區域各方現有行政管理的壁壘限制,區域資源環境一體化管理機制尚未真正形成,長三角區域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還缺乏統一規劃,資訊共用、相互監督、共同執法機制需要進一步優化。

圍繞加強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協作,調研組提出,各個區域要進一步加強資訊共用、聯動執法,完善各個層面的跨界協作機制;要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污染防治協作可持續性發展;要從産業佈局、結構調整入手,深化區域協作發展,從源頭上解決污染問題。其中上海市政協常委、人資環建委主任陸月星建議,要創新協作監管方式,促進重大活動臨時管控機制向常態化制度化的監管機制轉變,推動區域協作模式由行政管控為主向行政市場社會多元化協作參與為主轉變,推動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機制向長江經濟帶大保護協作機制延伸。

李逸平、王榮平、周國輝、鄭宏在講話中一致認為,要加強長三角區域環境保護民主監督,為建立區域一體化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持續改善長三角生態環境品質貢獻更多智慧力量。李逸平説,在開展聯動民主監督過程中,不必面面俱到,要有的放矢、突出重點,聚焦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和百姓關注的問題,經過科學分析,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提高民主監督的品質和水準。王榮平説,推進民主監督要突出問題導向,發揮“第三隻眼”的作用,聚焦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上的短板瓶頸,借助政協人才智力優勢,提出務實的對策建議。周國輝説,要充分發揮三省一市政協民主監督的作用,使部分污染防治成功經驗得到推廣,彰顯“高水準的一體化”理念。鄭宏説,要通過開展民主監督,進一步完善多層次的污染防治協調機制,使協作內容更廣、聯繫更加緊密、機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