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志方:推進新時代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探索與思考

發佈時間: 2018-11-14 08:44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付志方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新時代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地位

新時代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地位可以概括為“兩個重要、一個獨特”。

“兩個重要”:一是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肩負重要時代使命。政協協商民主根植于中國特殊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是新中國與生俱來的民主形式。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賦予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重要職責,政協協商民主成為黨領導人民群眾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的重要路徑,肩負起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好最大同心圓、凝聚最強正能量的時代使命。二是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政協協商民主致力於將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建立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地包容和吸納各種利益訴求,既堅持黨的領導,又發揮各方面積極作用;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又貫徹民主集中制;既堅持人民民主原則,又貫徹大團結大聯合的要求,創新了民主形式、拓展了民主渠道、豐富了民主內涵,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重要制度安排。

“一個獨特”,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中擁有獨特優勢。主要體現在:一是專職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顧名思義,中國人民是參與主體,政治是機構屬性,協商是根本職責,會議是協商的重要方式。政協把協商民主貫穿于履職全過程,開展制度化、常態化的協商,是政協的主職和主業。二是專業性。政協協商經過了長期的政治實踐和理論積澱,制度體系健全,組織架構完善,參與主體廣泛,運作機製成熟。三是專指性。專門協商機構只此一家、獨一無二,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平臺、黨政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社會有序政治參與渠道。

新時代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功能

政治參與功能。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兩種實現形式,也是實現人民政治參與的兩種重要方式。政協協商民主通過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充分發表意見,可以為社會各界有序參與公共決策和政治生活提供有效渠道,使公眾能夠參與到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具體實踐中來,進一步彰顯了人民民主。

決策輔助功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科學制定決策、正確落實決策。政協協商民主是在決策形成之前和決策實施過程之中開展的協商,既有決策諮詢作用,為決策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撐、民意支撐,又有決策輔助作用。

團結統戰功能。政協縱向上具備全國、省、市、縣完整的組織體系,橫向上擁有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等豐富多樣的組織形式,政協協商民主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為各級各黨派團結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提供了重要平臺和制度渠道。

民主監督功能。民主監督的本質是民主,民主越充分,監督越有力。政協協商的過程既是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過程,又是監督公共權力運作的過程,可以通過平等參與、平等對話,充分運用政協組織的政治影響力和話語權。

推進新時代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前景廣闊、任重道遠

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人民政協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在增強協商的政治性、規範性、實效性、創新性上下更大功夫。

切實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統攬政協各項工作的總綱,加強和改進政協黨的建設,在協商工作中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充分發揮政協黨組在政協工作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通過民主程式,把黨的主張轉化為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

進一步明確政協協商民主的重點內容。緊扣時代脈搏、追尋時代腳步,不斷增強協商議題和內容的時代性,既做好建言獻策、凝心聚力、服務發展的工作,又推動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還要在協商中強化統戰意識,讓群眾擁護黨的領導、支援政協工作。

加快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式和參與實踐。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制度機制的系統規劃和配套佈局。比如,在協商選題機制上,構建黨政交任務、政協搭平臺、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在協商參與機制上,應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和政協在協商中的職責,不斷擴大參與範圍;在協商運作機制上,應進一步細化議事規則和程式。加強政協協商與黨政工作的有效銜接,把政協協商民主嵌入黨政決策程式。

不斷提高“真協商”的能力。把握協商時機,超前謀劃,主動作為,在決策之前及時介入、決策之中精準切入。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把調查研究與協商民主深度融合起來,通過調研豐富協商民主的平臺和載體,通過協商論證深化調研提出的對策和建議。增強協商的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加強政協協商民主文化建設,營造濃厚協商氛圍。

堅持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大格局中探索創新。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示範作用,推動政協協商與其他協商渠道銜接聯動,推動政協協商民主在學習中博採眾長、在發展中守正出新。(發言人係“如何認識人民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課題組代表,山東省政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