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對政協工作的新要求

發佈時間: 2018-11-07 09:27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李君如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中共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對政協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以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為重點建言獻策

“社會主要矛盾”這個範疇強調的是黨和國家在特定階段裏的主攻方向或主要任務。人民政協學習領會中共十九大關於社會主要矛盾的論述,從根本上説,就是要明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要以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重點。

中共十九大關於新時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論述,表明今天我們各個方面工作的主攻方向或主要任務要著力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

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中國最大的不平衡是城鄉發展的不平衡。這就需要在完善市場經濟和加快城鄉特別是農村發展的同時加大宏觀調控的力度,需要黨通過全面領導來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解決發展不充分問題。中國最大的不充分是農村特別是邊遠鄉村和山區發展的不充分。這就需要在推進城鎮化的同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大精準扶貧、深度脫貧力度,加快農業和農村現代化。

滿足中國人民更高水準的物質文化需要。這就需要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實施創新驅動等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大力解放和發展生産力。

滿足越來越多的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這就需要堅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建設和改革統籌推進。

這四個方面的問題都需要研究和解決,但是在研究和解決時有兩大問題是需要廣大政協委員高度重視的:

怎麼集思廣益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政協委員要通過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搞清楚今天的中國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上,有哪些方面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還要搞清楚哪些“不平衡不充分”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是可以改善或解決的,哪些“不平衡不充分”是要經過相當長的時期才能改善或解決的。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對策和長期戰略。

怎麼實事求是界定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政協委員要通過廣泛深入的調研,堅持從我國今天依然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把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體化、現實化,在此基礎上,實事求是地提出分階段實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標和任務。同時,要發揮委員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引導群眾繼續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來創造美好幸福的生活。

圍繞新時代中國的社會主要矛盾及其提出的新要求完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

中共十九大關於新時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科學論斷,引人注目地提出我們要滿足的“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中,除了物質文化生活方面的需要外,還有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把“民主”作為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出來,列入社會主要矛盾的內涵之中,對於加強政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政協的性質中就已經規定了它在中國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責任。特別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是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此決定了解決新時代中國的社會主要矛盾,包括要進一步完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

首先,我們要認識到,包括政協協商在內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把協商民主界定為“人民民主的真諦”,論述了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産黨人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創造,有其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和制度基礎,闡述了協商民主的科學內涵和“真協商”的基本要求,這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對人類政治文明的發展也有獨特的貢獻。對於廣大政協委員來説,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自覺深入地學懂弄通,並身體力行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協商民主的重要論述。

其次,我們要認識到,完善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制度包括協商式監督制度是提升政協履職水準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這一界定,説明瞭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中具有獨特的地位和分量。由此決定了,人民政協履職水準的提高,從根本上説,取決於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包括協商式監督的制度化程度,取決於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包括協商式監督水準的不斷提高。

再次,我們要認識到,圍繞新時代中國的社會主要矛盾開展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是提升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牛鼻子”。因此,我們要進一步認真學習十九大報告關於新時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科學論斷,以這一科學論斷引領人民政協開闢政協協商民主和協商式監督的新境界。(作者係原中央黨校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