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俊: 見證和感受人民富起來的歷史

發佈時間: 2018-11-06 09:31:23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王慧峰 | 責任編輯: 胡俊

第十一、十二、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張國俊

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迎來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訂。新修訂個稅法的實施細則和百姓關注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更大幅度為中低收入群體減負的同時,這一改革正加速推進我國個稅制度向綜合計稅邁進。

從1981年的800元,調整為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直至如今的5000元,這幾十年來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調整史,就是一部中國人逐漸富起來的歷史。

我國個稅調整史

就是中國人逐漸富起來的歷史

國慶過後,社交平臺上興起了一輪“曬10月份工資條”的小高潮,眾人津津樂道的個稅“紅包”讓普華永道青島分所主管合夥人張國俊頗有感觸:“十年來在政協這個大舞臺上不斷地呼籲終於有了響應,我很欣慰。”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這亦是自1980年個稅立法以來的第七次大修,被張國俊視作一次根本性變革。個稅新政中的很多舉措與10年前張國俊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後提出的一件提案中的建議有相同之處。

今年10月1日起,我國個人所得稅過渡期政策正式施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統一按照每月5000元執行,並適用新稅率表。明年起,養老、教育、住房、醫療等6大專項附加扣除的加入,以及個稅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轉變,將使減稅更加精準,個稅更加公平,在更大程度上釋放個稅改革紅利。

“這是我國個稅改革的巨大進步。”張國俊説,人們通常所謂的“個稅起徵點”準確來説應該叫個稅免征額,或稱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免征額的調高,意味著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

從1981年的800元,調整為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直至如今的5000元。在張國俊看來,這幾十年來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調整史,就是一部中國人逐漸富起來的歷史,也是改革開放與制度改革互動的歷史。

1981年,改革開放伊始,個人所得稅起步,當時的費用扣除額標準是800元,徵稅內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各類規定的收入和報酬。

“當時我國職工平均工資才64元,收入能達到800元的人,可以説是鳳毛麟角,真正交稅的是在華工作的外國人。”張國俊清楚地記得自己1984年大學畢業分配到國家財政部後,第一年的月工資是46元,第二年漲到了58元,第三年超過了70元,“別説收入上達不到了,大部分老百姓甚至都不知道什麼是個人所得稅”。

個稅雛形制度實施後的第6年,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國民收入差距急劇擴大,國務院開始針對本國公民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稅,納稅扣除額標準調整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標準仍未改變,內外雙軌的標準産生。到了1993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內外標準重新統一,但月薪能達到800元的也不過1%上下,當年北京市職工平均月薪也只有375元左右。

1990年,張國俊受財政部委派參與籌建我國第一家中外合作事務所——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並作為中方人員參與經營管理,因為多一項午餐補貼,他的收入甚至超過了自己在部裏的領導。但即便如此,他每月收入也不過500元,距離納稅人的門檻依舊遙遠。

張國俊回憶,等到了2004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6024元,全國60%的人月薪達到800元以上。至此,我國個稅改革駛入快車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輪密集的個稅起徵點調整。

隨著經濟快速增長,我國居民收入連續跨越式提升。2017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5974元,扣除價格因素,比1978年實際增長22.8倍,年均增長8.5%。

縱觀歷次個稅起徵點調整,將扣除標準與城鎮居民住房、教育、醫療等情況結合起來考慮,保證普通群眾基本生活水準不受影響,是確定起徵點的基本考量之一。“這一次,則更進一步。”在張國俊看來,比提高起徵點更為重要的是,此次個稅改革實現了個人所得稅從分類徵收到綜合徵收的第一步,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的新提法,也意味著或將有範圍更大、實惠更多的個稅抵扣。

個稅徵收越科學就越能促進公平

1993年,張國俊被派往畢馬威的洛杉磯事務所,當時他3萬美元的年薪對國內很多人來説簡直就是天文數字。就在那兒,張國俊生平第一次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由陌生到熟悉,張國俊慢慢從專業角度研究起了美國的個稅制度。他發現,美國整體雖是綜合徵收,但它對免稅抵扣的設定很複雜。比如,基本生活費用、贍養費用、教育費用、商業保險、醫療費用、成果費用及福利津貼等,都可從個稅基數中扣除掉,“在美國,搬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因此搬家費都可以拿來抵扣。”張國俊説。

“我國也應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的個稅體系。”在研究了多國的個稅徵收制度後,張國俊在2009年兩會期間發出了這樣的呼籲。

“如今越來越多的家庭中有一方配偶不工作,另外一人收入看似不錯,但要供養全家人,這樣壓力就很大。”張國俊説。

事實上,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也是“十三五”規劃指出的方向,即“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在張國俊看來,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好處不言而喻,保證了稅收的均衡性,也更公平一些。“當然徵管難度也相應更高,對稅務部門和納稅人都提出了很大挑戰。”但他認為,在現在的技術條件下,把一家人整合在一起已經不再是一個困難的技術問題。

個人所得稅是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在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據財政部統計,2017年個人所得稅同比增18.6%。個稅增速連年跑贏每人平均收入增長,這一方面説明更多中國人富起來了,個稅稅基不斷擴大,同時也在提示:要實現調節收入的初衷,個稅稅制應該與時俱進。

客觀地説,近年來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基本局限于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調整,即“起徵點調到多少”。

“但實際上,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應是稅制模式的調整,是全局性、綜合性的變革。”在張國俊看來,財稅體制改革不是解一時之弊,而是著眼長遠機制的系統性重構。他認為,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環境下,個人所得稅改革不應再小修小補,而要抓住個稅制度的關鍵問題,通過真正的改革,使個人所得稅制度成為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稅制。

個稅法修改的目的無疑是為了體現稅制公平和社會公平。在張國俊看來,起徵點的提高和低檔稅率級距的擴大,體現出這次個稅改革的“減稅”紅利。此外,應該將改革的“公平”和“降負”紅利也儘快釋放。他建議,未來的綜合稅制徵收還要繼續發揮稅收的杠桿作用,促進社會公平,讓國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保證中低收入階層減輕負擔,讓高收入階層多納稅,特別是富人多納稅”。

讓公眾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紅利

1980年,自小愛讀書的16歲農家子弟張國俊“魚躍龍門”考入大學,家人慶倖他“終於不用再種地了”,旁人則羨慕他“以後就是吃商品糧的人了”。就在那一年,全國人大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1980)》,正式將其中的工資項目命名為“工資、薪金所得”。彼時,這個即將邁入大學會計係的懵懂少年還不知道“個稅”為何物,更加不會想到,此後近40年間,中國大地上會有這般巨變。

1984年,張國俊從當時的湖北財經學院畢業,被分配到財政部。不久後被調到財政部會計司,參與到恢複國家註冊會計師制度的工作中,這也奠定了他此後從事會計相關行業的經歷。

1995年,張國俊面臨著人生第一次工作選擇。最終,張國俊放棄了別人眼中的“鐵飯碗”,加入了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1997年,張國俊晉陞為普華永道全球合夥人,成為這家百年老店史上第一位中國籍合夥人。

在財稅領域30多年,張國俊參與並見證了中國稅收制度改革的每一步探索。

“不敢想像,如果沒有改革開放,我和我身處的這個行業今日會是什麼樣子。”張國俊直言很幸運,在人生的黃金時代,趕上了改革開放這一重大機遇,選擇了註冊會計師作為終身職業,為這個行業的發展壯大貢獻智慧與力量,與它共同成長進步,並成就自己的人生。

1988年,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成立之前,全國註冊會計師僅僅2000多人。30年後,這一數字早已增長了百倍。而全國會計師事務所也達8674家之眾,全行業2017年度業務收入超過918億元。

在張國俊看來,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總體規模、結構佈局和執業品質進一步優化,國際影響力持續增強,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監督體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和促進中國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

親歷了中國市場經濟確立的過程,也見證了改革開放的一個個輝煌瞬間,張國俊感到欣慰的是,改革開放40年,除了個人所得稅改革外,其他稅制改革也正以攻堅之勢不斷向縱深挺進。

增值稅改革,為實體經濟普遍減稅;房地産稅立法已經被提上日程,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産稅制度;環境保護稅正式實施,利用稅收杠桿來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此外,除了稅收制度外,稅收徵管體制也在不斷深化。“改革的目的是為民謀福祉。”張國俊寄望,新一輪稅制改革能夠探向深水區,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準,讓公眾早日享受到改革更大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