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松原10月11日綜合報道 據高檢網消息,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宇樹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向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宇樹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宇樹志,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延邊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宇樹志在擔任乾安縣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宇樹志簡歷
宇樹志,男,漢族,1961年6月生, 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學學歷。
1997年11月,任松原市寧江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2002年11月,任扶余縣委副書記;2003年9月,任扶余縣委副書記、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2006年9月,任松原市政府市長助理、扶余縣委常委、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2008年1月,任松原市政府市長助理、扶余縣委常委、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11年4月,任扶余縣委常委、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11年8月,任乾安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2011年11月,任乾安縣委副書記、縣長;2016年5月,任松原市政協黨組成員;2017年1月,任松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8.06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