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協議政性常委會議: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發佈時間: 2018-09-29 08:59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王泳 | 責任編輯: 王靜

“有些問題大家有共識的要反映,沒形成共識的也要反映。在政協會議上,不能以多數人的意見遮罩少數人的意見。”20日下午,在北京市懷柔區寬溝會議中心會議室裏,北京市政協主席吉林表示。

這是北京市政協今年召開的第四次常委會議,議題正是“強化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礎地位,構建具有首都特點的超大城市治理體系”。這也是一次不同尋常的議政性常委會議。為了讓會議亮出真知灼見,北京市政協已組織開展了66次調研活動,集中歸納出5個方面的問題癥結。會議期間,北京市政協還打破慣例,特別邀請了街道辦工作人員參會現身説法,與委員們共同探尋這個超大城市基層治理的解決之道。委員們的發言也通過網路直播直達千家萬戶。

談及在調研中發現的街道的定位和權責不匹配問題,北京市政協社法委主任閆滿成在報告中説,“把街道當成一級政府或者職能部門的‘腿’,使街道的職責不斷疊加,以前是個‘筐’,什麼都往裏裝,後來是個‘缸’,不僅什麼都往裏裝,還不能‘灑湯漏水’,工作長期超負荷運轉。”

“街道屬地責任就是無限責任。當我們真心想給民眾解決問題時發現,街道從權力上、職能上確實做不到。”北京市雙井街道辦書記董健説,通過多年的基層工作,她感覺街道、社區工作的責任越來越大。

“為什麼現在街道的責任無限大?因為我們公共服務的邊界不清。政府公共服務的邊界要劃清,我們對民眾提供的服務不是無限的服務。”曾有街道基層管理工作經歷的北京市政協常委李昕表示,責重權弱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是街道工作的一種常態,也是當前影響街道在城市治理中基礎地位和作用發揮的一個重要問題。

“對於街道的職能,也不是説沒有定位。根據區政府的授權,街道辦的職責就是統籌轄區發展、監督專業管理、組織公共服務、指導社區建設這四項工作。”參加調研的北京市政協常委董明慧回應説,儘管如此,大多數基層幹部仍認為定位職責不清。究其原因,在於缺乏細化的具體職責和法規政策上的頂層設計。

“要強化街道辦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礎地位,最主要的是要做好頂層設計,加強街道工作的統籌謀劃。”董明慧認為,要系統梳理《北京市街道辦事處工作規定》實施以來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制定出臺《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重點對街道的定位與職能、職責與職權、支援與保障等做出明確規定。

對於“細化具體職責和加強法規頂層設計”,北京市政協常委吳大倉深有同感。作為調研活動的參與者,吳大倉和委員們在走訪中也發現基層幹部對街道辦職責邊界不清感到迷茫的現象。

他還發現,北京市多地城鄉結合部還存在地區辦事處,地區辦事處和街道辦事處是什麼關係?它是基層的什麼形態存在?吳大倉不得而知。“正像大家所説,‘看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我個人真希望能夠儘快出臺《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讓基層有法可依,職責許可權能夠更加清晰。”吳大倉説。

明晰職責清單和法律法規固然重要,但並非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靈丹妙藥。北京市政協常委張曉黎説,北京對於城市治理體系還處在改革過程中,有很多新辦法還在試點。不能因為工作需要就倉促出臺法律。因為一旦成為法律法規了,後面也會面臨一些問題。

北京市政協常委任學良也認為,梳理一下目前各種法律法規和條例,也都能找到行政、執法依據。因此,立法不可急於求成,在法律法規出臺條件尚未成熟的時候,政府可以通過各種授權的形式先期實施探索實踐,隨著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

委員們表示,當下之際,是將各種行政、執法力量下沉,把召集各部門解決問題的“哨子”交給最容易發現問題的街道對各部門的執法力量進行統籌指揮,做到“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整合過去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改變以往“看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這樣的“條”“塊”分割而導致問題始終存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