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協圍繞“強化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礎地位、構建具有首都特點的超大城市治理體系”深入協商議政

發佈時間: 2018-09-27 18:33 | 來源: 北京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王靜

“明確街道定位,它既不是一級政府,也不是職能部門的腿”;“使街道參與市區相關重大決策成為制度”;“進一步厘清基層執法責任”……9月20日至9月21日,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四次會議,圍繞“強化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礎地位、構建具有首都特點的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專題協商議政。

這是市政協2018年協商工作計劃確定的重點議題。從3月開始,市政協社法委就組織委員成立專題調研組,並協調城六區政協成立分調研組,在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基礎上,共同圍繞這一課題展開調研。調研組深入一線了解基層治理工作,廣泛聽取區級領導、區屬部門、街道、社區等各方面意見建議,最終形成一份高品質的調研報告。

委員們在調研中發現,當前,社會對街道的定位把握不夠準確,比較典型的是把街道當成一級政府或者職能部門的“腿”,使街道的職責不斷疊加,以前是個“筐”,什麼都往裏裝,後來是個“缸”,不僅什麼都往裏裝,還不能“灑湯漏水”,導致職能部門在基層治理上有不到位甚至缺位的現象,也造成了街道履職的被動越位和顧此失彼。同時,街道的權力和責任不相匹配,治理理念方式手段相對滯後,基層治理也缺乏有力保障。

針對發現的一系列短板,調研報告提出了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報告建議,準確把握街道作為“派出機關”的基本屬性,明確街道代表黨委政府在轄區統籌組織實施城市治理,它既不是一級政府,也不是職能部門的“腿”,強化“兩級黨委政府、三級治理”的城市治理理念,破解城市治理的“最後一公里”難題。

在推進街道權責相統一方面,報告建議,做實街道對轄區重要規劃建設項目和其他重大事項的決策建議權。市、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制定與街道有關的社區建設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和其他涉及轄區內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時,要事先徵求街道的意見。應把權力落到相關決策程式、議事規則的完善上,使街道參與決策成為制度。

報告還建議厘清基層執法責任,完善工作體系,進一步推進“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報告提出,可在區一級建立資訊化指揮平臺,集中受理各街道“吹哨”事項,統籌調度區職能部門到街道“報到”。與之相應,就城市管理和服務領域各區難以解決的問題,在市一級建立類似平臺,實現區向市“吹哨”,市有關部門到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