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在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具有明顯的優勢:按界別組成,可以為構建中國協商民主體系提供基礎性的組織準備;有豐富的協商民主經驗,擔負著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是實踐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平臺;有比較成熟的協商議事規則、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可以為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有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它源自於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相容並蓄、求同存異的優秀政治文化,源自於近代以後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進程,源自於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和制度基礎。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在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征程中,需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責的全過程,自覺承擔起協商議政的使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對人民政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人民政協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
民主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成果和現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追求。中國共産黨從建黨開始,就始終高揚人民民主的旗幟,並把實現人民民主作為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早在1922年7月,中國共産黨的二大就鮮明地提出黨的奮鬥綱領是“在中國能脫離世界帝國主義的侵略和推倒封建制度的軍閥,建設真正民主主義國家”。抗日戰爭勝利前夕的1945年7月,毛澤東同志在延安回答如何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週期率”問題時,鮮明地指出,“我們已經找到了一條新路,我們能夠跳出這個‘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保證和支援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不是一句空話,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實現民主的形式是豐富多樣的,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民主形式。正如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提到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這兩種民主形式相互補充、相得益彰,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色和優勢。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本質上是人民民主,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形式。我們的國家是人民共和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就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的過程中,在一切重大問題上與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廣泛的商量。協商就是商量,是在平等的溝通和對話的過程中,尋求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毛澤東同志指出:“國家各方面的關係都要協商”,“我們政府的性格,你們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可以叫它是個商量政府”。周恩來同志也曾指出:“新民主主義的議事精神不在於最後的表決,主要是在於事前的協商和反覆的討論”。1980年鄧小平同志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提出“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的任務。但何謂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概而言之,資本主義國家已有的作為人類政治文明成果的民主形式,我們要有,而且做得更切實,這就是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資本主義國家沒有的民主形式,我們也要創造出來,做得更高,這就是獨具特色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協商民主講求合作、參與、協商、包容,是對選舉民主的有益補充和完善。通過協商民主,中國共産黨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見建議,真正保障人民民主的充分實現,並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更好地代表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概括起來説,“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既堅持了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又發揮了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既堅持了人民主體地位,又貫徹了民主集中制的領導制度和組織原則;既堅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則,又貫徹了團結和諧的要求。”
從實踐上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産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中國共産黨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她來自於人民,服務於人民,這就決定了中國共産黨必須緊緊依靠人民治國理政,管理社會。中國共産黨的工作路線是群眾路線,即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正確的領導都是從人民群眾中來,再回到群眾中去,轉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中國共産黨的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質決定了,中國共産黨的各級組織,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援,經常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這就是我國能夠實行和發展協商民主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因為有這樣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我們應該也能夠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形式的協商,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廣泛凝聚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可以在涉及黨和國家重大問題上達成共識,統一認識,統一行動,匯聚成國家建設的巨大力量,有效促進國家的各項建設事業,這就是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
要把協商民主落到實處,就需要協商平臺、協商渠道。而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就成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實踐中,人民政協應當充分發揮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識,匯集力量,建言獻策,作出新貢獻。
在長期的實踐中,人民政協形成了平等、坦誠、合作、寬容、擔當的協商民主精神,可以作為新時期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精神力量。人民政協在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具有明顯的優勢。
人民政協是按界別組成的,有比較完善的組織系統,有廣大覆蓋面的層級架構,可以為構建中國協商民主體系提供基礎性的組織準備。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大團結大聯合的組織。政協委員按界別協商産生,不受地域和人口比例的限制,囊括了所有黨派、重要的人民團體以及社會各族各界不同層次有影響的代表人物。各界別能夠及時全面地反映界別內各方面的要求、願望和利益訴求,也能將黨和政府的正確決策主張在本界別內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貫徹,從而調動社會各方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性。
人民政協有豐富的協商民主經驗,政協擔負著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是實踐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平臺。政協章程賦予各級政協委員通過政協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意見,對公共決策進行溝通和討論。政治協商的議題非常廣泛,可以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為開展廣泛協商提供有力支援。
人民政協有比較成熟的協商議事規則,有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可以為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和縣級以上地方都設有政協組織,具有“上通中央,下連各方”的優勢,人民政協通過開展調研視察、報送提案資訊等經常性工作和活動,推動政協委員聽民聲、知民情、匯民意、聚民智、解民憂,將各階層的需求和主張與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更有效地對接。政協委員來自民間,但又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特別是同本界別群眾有著密切的聯繫,能夠及時感知他們的意願和需求,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人民政協有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人民政協堅持“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原則,在委員構成上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是名副其實的“智囊團”。在中共黨員政協委員中,不少是主持過一個地區或部門、單位的領導幹部,他們熟悉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政策制定過程,許多還是某一領域的專家,在非中共黨員政協委員中,更是匯集了眾多專業知識突出、社會知名度較高的“名家”,以及各方面的“智多星”。因此,委員們既可以利用專業優勢和職業特點,圍繞自己熟悉領域的熱點問題,建真言,獻良策,也能夠更客觀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新思路。
建議全國政協充分利用全國政協委員的智力優勢,充分發揮全國最大智庫的智力資源,在黨和國家決策諮詢中發揮更大優勢。建議全國政協每年選擇幾個能夠影響國家未來發展的帶有全局意義的重大戰略性課題,在全國政協委員中選擇有思想、有見解的委員,組成課題組,經過深入紮實的研究,形成高品質的研究報告,供中央決策參考。(作者係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會長、中共中央黨校一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