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市政協把探索民主評議政府職能部門的新方法,作為強化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突破口,紮實推進政協民主監督創新發展。
樂陵市政協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民主評議工作實施辦法,把民主評議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制度固定下來。建立了民主評議方案向同級黨委請示制度、確定參評人員和評議部門制度、民主評議反饋制度、聯合督辦落實機制。規定在每年第三季度召開的市政協常務委員會議上進行集中評議,會後形成評議報告向被評議部門反饋,同時報告市委、市政府。
樂陵市政協每年選取2-4個部門進行評議,對評議的政府部門分別成立工作小組。評議工作組組長由政協領導擔任,每個小組每月開展活動不少於兩次。年初,圍繞政府中心工作、阻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問題、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呼聲很高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召開第一季度政協常委會議時,提出需要開展評議的內容和部門,並報經黨委批准後組織實施。民主評議小組幫助接受評議的政府職能部門搜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建議,並及時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反饋通報整改成效,促進實現建章立制、鞏固成果。
為做好民主評議政府職能部門工作,樂陵市政協每年都制定出詳細的方案,分步組織實施,在準備、溝通、調研、評議、整改、督查、反饋工作環節上實現了程式化。一般提前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參加評議的各方,提前10個工作日向參加評議人員提供評議材料,同時督促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和各界別委員深入調查研究,為評議準備高品質的意見和建議。通過聽取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走訪調研視察等方式,廣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全面掌握評議部門工作的情況。在集中評議後形成評議報告向評議部門反饋,同時報告同級黨委、政府。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研究被評議部門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找準存在問題,形成評議工作情況通報,並及時向兩辦和被評議部門反饋。被評議部門對反饋的問題和建議進行整改落實。結合重點提案辦理督查落實機制,由政協聯合兩辦督查室對評議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