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政協召開第6次主席會議

發佈時間: 2018-07-24 09:09:06 | 來源: 中國西藏網 | 作者: 楊小娟 冉雪蓮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7月23日下午,政協第十一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第6次主席會議在拉薩召開。

受全國政協副主席、自治區政協主席帕巴拉 格列朗傑的委託,區黨委常委,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區黨委統戰部部長旦科主持會議並講話。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高揚,區政協副主席洛桑久美、扎西達娃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討論了《自治區政協十一屆三次常委會議方案》和人事事項,傳達學習吳英傑等領導同志在《中共西藏自治區政協黨組關於“做好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季度協商座談會有關情況的報告》上的批示精神,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專題五(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專題六(加強和改進政協民主監督工作)。

會議強調,自治區政協十一屆三次常委會圍繞“安邊固邊興邊”專題協商議政,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隆子縣玉麥鄉群眾回信精神和中央、自治區關於加強邊境地區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有力舉措。要將籌辦本次常委會作為頭等大事、重中之重,精心安排、認真籌備,確保會議圓滿成功,取得實效。

會議指出,季度協商座談會是人民政協協商議政的重要形式,各有關專委會要總結經驗,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潛心研究,突出政協協商民主特色,提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擴大自治區政協季度協商座談會的影響力,力爭將季度協商座談會打造成自治區政協履職的品牌。

會議要求,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也是中國共産黨執政和決策的重要方式,我們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民主監督工作,堅持協商式監督特色優勢,把握好監督的方向和原則、節奏和力度,融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更好發揮政協民主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