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也是創新的主力軍,對國家經濟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但目前民營企業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稅費負擔較重、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為此,建議:
金融管控要控制好力度和節奏。調控應更講究科學性,並控制好力度和節奏。“去杠桿”不能“一刀切”。要重點明確,指向清晰,讓金融機構把資金更多投入到生物醫藥、智慧製造、智慧城市等創新型經濟上來。
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促進企業降本增效。希望能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從而降低企業成本,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降低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不同類型進行調整;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出臺更多增值稅抵扣政策,比如企業工資和社保成本佔總成本比例越高,增值稅抵扣比例越高,企業研發人員工資增值部分可在增值稅前抵扣等。
支援民辦營利性機構發展,增加多元化、差異化社會服務供給。建議對民辦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機構的設置審批一視同仁,讓民營企業在進入醫療、養老等行業時可以自主選擇營利或非營利性質,以滿足民眾更加多元化、差異化的醫療養老服務需求。政府相關部門則進一步簡政放權,做好服務和事中事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