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協建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發佈時間: 2018-06-19 11:42:26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高峰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吉林省政協日前召開“關於推進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咨政協商座談會,委員和專家學者圍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與省法院、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深入交流和探討。

如何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腳步進一步加快,讓百姓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義?會上,大家結合各自工作領域,發表見解。

針對如何保障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享有同等法律服務的問題,吉林省政協常委、省婦聯副主席劉丹建議,一方面,加大政府經費投入,合理分配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和困難婦女兒童群體傾斜。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婦女兒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如開通“婦女兒童法律服務”接轉功能等。

社區(村屯)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弱勢區域”,也受到與會專家和委員們的普遍關注。吉林齊略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文建議,按照“服務性、便民性”的原則,通過開展法治宣傳、協助糾紛調解、實施法律援助、提供法律諮詢等方式,組織律師進社區(村屯)服務,傾聽民生訴求,為社區(村屯)組織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同時,還可建立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制度和村集體組織決策錯誤問責制度等,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在基層有效開展。

“應實施公眾法律需求動態跟蹤普查制度,要突出特色和專項供給。”吉林省政協委員、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係教授李賀平認為,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反饋、評估和糾偏機制。

如何將公共法律服務融入現代化發展軌道?吉林省政協委員、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任喜榮建議,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開發整合型網路平臺,通過加大對商業數據庫和官方數據庫的應用、加大基層政府購買法律服務設備的力度和加強同其他網路平臺的協作聯動等方式,實現資訊與資源共用,提高公眾獲得法律服務的整體水準。

吉林省政協主席江澤林指出,當前吉林省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整合資源服務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仍缺乏廣泛共識,政府指導、財政支撐、司法行政統籌、社會廣泛參與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他強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全省各有關部門要有全局意識,通力配合,按照協同分工,明確落實任務,才能使這項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吉林省司法廳等部門表示,將針對目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加強調查研究,重點推進便民利民法律服務體系、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法治宣傳教育體系、法律援助體系、律師法律顧問體系、公共法律服務財政和人才保障體系等“六大子體系”建設,進一步做好平臺建設,不斷優化現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滿足省內各界人士的法律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