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不能一扔了之

發佈時間: 2018-06-08 14:30:58 |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 作者: 申少鐵 | 責任編輯: 張正朋

過期藥品除了副作用會增大,還可能産生新的毒素,危害身體健康。應儘快建立完善過期藥品回收處理機制,對違法利用過期藥品牟利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罰

前不久,廣藥集團發佈的《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稱,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小藥箱,每年産生近1.5萬噸過期藥品。家中大掃除,發現藥品過期了,挑出來直接扔進垃圾桶,很多人已經習以為常。有些過期藥甚至被不法商販低價收購,重新包裝後在基層診所、藥店再出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常識告訴我們,吃了發黴變質的食物會傷害身體,更何況過期的藥物。俗話説,是藥三分毒,不聽醫囑服藥可能會出現副作用。過期藥品除了副作用會增大,還很可能産生一些毒素,人使用後不但不利於治病,反而産生新的疾病,危害身體健康。譬如氯黴素、利福平等消炎眼藥水過期再使用,輕則造成眼睛幹癢等局部不適,重則有可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等眼部疾病。

過期藥不能繼續用,也不能隨意處置。絕大部分西藥都是化學合成藥,隨意丟棄後容易污染土壤、大氣和水體。像盤尼西林散發到空氣中,可能誘發部分人盤尼西林過敏;抗生素類藥品不易降解,容易進入水體,誤飲可能會中毒。儘快建立完善過期藥回收處理機制,顯得越來越迫切。

過期藥的合理處置問題在全球很多國家受到關注。目前在一些發達國家,對如何回收處置過期藥品都有明確規定,英國法律甚至規定對隨意丟棄過期藥品的行為進行懲罰。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過期藥品納入危險廢物,但現實中過期藥面臨著無人回收、無處回收、難以回收的尷尬局面。希望儘快完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回收和處理過期藥品具體責任人,並對違法利用過期藥品牟利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作為藥品的生産商,藥企對藥品性質、危害和處理方法有著專業的了解,藥店具有零售網路優勢,更接近廣大居民,應承擔起過期藥品回收的責任。今年3月,阿裏健康聯合同仁堂等國內醫藥龍頭企業,共同發起成立“全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聯盟”,算是給行業帶了一個好頭。

現在,一些城市街頭巷尾經常可見違法收藥的小廣告、小攤點;有些社區樓道也明目張膽地貼著收藥的小廣告。有的居民經不住誘惑,將過期藥品當作廢品賣給藥販子,換取小錢。殊不知,這些藥品很可能會重新進入流通市場,嚴重危害用藥安全。有關部門應該採取行動,重點監管醫院附近的場所,對經營收藥的小攤點及時清理,對張貼的小廣告順藤摸瓜,打掉背後的藥販子。普通居民也應增強安全用藥常識和分類處理過期藥的意識,切莫將過期藥品等同一般垃圾隨意丟棄,一扔了之。

良藥苦口利於病,而過期藥品則有百害無一利。過期藥品回收關係著億萬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用藥安全,安全回收無小事,盼望全社會共同努力,給過期藥一個安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