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延養老險試點進入實操階段 能給參保者帶多大利好?

發佈時間: 2018-05-15 10:20 | 來源: 中國經濟週刊 | 作者: 姚冬琴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稅延養老險試點進入實操階段 月入2萬元就業者一年可減稅3000元

文章導讀: 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收入時,按照“其他所得”計稅,對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減按10%的比例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最後納稅人的實際稅負僅為7.5%,大大低於該項目所對應的20%法定稅率。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姚冬琴 | 北京報道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週刊》2018年第19期)

財政部等部門日前發佈《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5月7日,根據上述通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併發布了養老險産品開髮指引。保險公司可以按照指引要求和有關保險産品監管規定,開發設計稅延養老險産品,獲批後再上市銷售。這意味著,各界翹首以盼的稅延養老險“十年磨一劍”,終於進入了實操階段。

作為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多層次養老險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稅延養老險試點落地,將對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個人商業保險進行有益探索。

為何選擇這三個地區試點?

稅延養老險是一項惠民政策,居民投保稅延養老險時,所繳納保險費允許稅前列支,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個稅。

根據試點通知,個人繳納保險費的稅前扣除標準,上限按月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元。對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稅前可扣除部分按當年應稅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對於個人來説,這項政策不僅可以減輕當期稅收負擔,而且可以提高未來養老保障。對於保險行業來説,也迎來了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嶄新機遇期。

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第一支柱”是由國家統籌、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投保、共同負擔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則是主要由個人負擔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目前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費佔比達90%,第二、第三支柱保費佔比合計10%,相對非常薄弱。隨著老年人口持續增長,“第一支柱”所承載的支出壓力格外沉重,並且,“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本養老保險,其保障水準跟退休前的工資收入相比有較大落差。

近年來,人們對購買各種商業養老保險,增加養老儲備的認知度越來越高。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此前發佈的《2017年中國大中城市職工養老儲備指數報告》顯示,如果國家推出具有稅收優惠的商業養老保險,36個大中城市有購買意願的職工人數比例將達到57.8%,超過半數。

那麼,稅延養老險試點為何首先選擇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

事實上,推出稅延養老險,已經在業界論證了10年之久,連續多年成為全國兩會熱點話題,也多次出現在官方文件中,但是由於牽涉部門眾多,始終“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人口老齡化嚴重、金融保險活動創新活躍的上海,是最早提出稅延養老險概念的地區之一,早在2008 年就開始相關論證。

蘇州工業園區自2014年開始,歷時4年,堅持不懈地向上彙報爭取,終於獲批成為稅延養老險政策試點地區。

蘇州工業園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郭綱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探索建立並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多支柱個人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國家深化改革、完善相關制度的重要內容和現實要求。蘇州工業園區由中國和新加坡兩國合作,是我國中外合作的旗艦項目與成功典範。園區的開放度和市場化程度都比較高。作為國家改革開放的一個重要窗口和試驗田,蘇州工業園區做些先行先試的探索責無旁貸,也有利於園區的持續穩定發展。

數據顯示,上海市、蘇州市60歲以上人群佔總人口的比例分別達31.57%和25.21%,老齡化情況嚴重。福建省情況相對較好,為13.73%。分析人士認為,先在這三個地方試點,有利於探索後續推廣經驗。

稅延養老險為何研討10年才正式推出試點?

郭綱説,“把好事真正辦好,光憑一腔熱血是不夠的。必須要把具體操作的路徑走通,而且做到風險可控。若在條件不夠成熟的情況下,急於推出試點政策,難以實現政策效果的最大化,甚至可能出現事與願違的情況。”

郭綱表示,此項政策能夠落地,參與試點的投保人相關資訊與其作為納稅人相關資訊的共用、交換、匹配等,需要相應的技術支撐、規範的統一和平臺系統的對接等一系列必要前提條件。稅務部門、保險機構是具體操作的單位,工作量和壓力會有所加大。“目前,從蘇州工業園區的情況來看,各相關部門思想統一、協同配合,工作推進積極、穩妥、有序。”郭綱説。

本次關於稅延養老險是五部委同時發文,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銀保監會、證監會,意義非常。分析人士指出,這足見稅延養老險政策在我國國民經濟政策中的重要性,也表達了國家推動稅延養老險發展的強大決心,五部委之間的相互協調與合作將為此類産品的推進和發展保駕護航。

國泰君安研報認為,相比之前業內預期,此次正式試點政策內容有兩個超預期點:一是試點城市從上海擴大到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二是試點對象從納稅個人擴大到私營業主等。該兩項超預期因素表明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後續的相關推進將有望超出預期。

能給參保者帶來多大利好?

購買稅延養老險將多大程度影響個人所得稅?給參保者帶來多大利好?

據上海市人社局數據推算,以2017年度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7132元計算,扣除五險一金1248.1元後,應稅工資5883.9元,個人所得稅為133.39元。實行個人稅延養老險試點後,如果個人購買了該保險,應稅工資可再扣除427.92元(7132元×6%),即5455.98元,按此計算的個稅為98.09元。與此前相比,減少35.3元,降幅超過26%。

如果一位職工月收入等於或超過16666.67元,那麼他可以享受的稅前扣除限額將是政策規定的1000元上限。

郭綱告訴記者,試點政策對蘇州工業園區就業者而言是一個利好政策。園區就業者參與試點,則符合政策標準的保費直接增加當期稅前抵扣,減少當期應交個稅。比如,一名月薪2萬元的就業者,一年可因此減稅3000元。

不僅在繳費階段可以享受稅收優惠,試點政策對於稅延養老險在積累、領取環節也作了稅收優惠規定。

4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在解讀稅收政策時表示,在積累環節,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由專業的保險公司運營,投資收益穩健,賬戶權益長期增值。試點政策對這一階段的增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樣直接增加了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賬戶的收益。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收入時,按照“其他所得”計稅,對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減按10%的比例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最後納稅人的實際稅負僅為7.5%,大大低於該項目所對應的20%法定稅率。

“之所以這樣設計稅率,一方面是通過低稅率鼓勵人民群眾積極通過商業養老保險方式提高自己的養老保障水準,另一方面是考慮到參保資金的來源主要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或者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領取環節的稅率要考慮這幾個所得項目的稅率水準,同時適當降低,體現稅收政策的照顧。”葉霖兒説。

根據稅延養老險産品開髮指引,稅延養老保險産品設計要充分體現保險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既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抵禦工作期間養老金積累階段的投資風險,在確保養老資金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取得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又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應對長壽風險,實現退休後養老金的終身領取或長期領取,確保活到老、領到老,避免養老金早早領完、提前用盡、晚年陷入困境的情況發生。

郭綱告訴記者,從目前所了解的情況來看,蘇州工業園區的用工單位和就業者對試點政策關注度高,反響良好,參與的意願比較明顯。

保險企業積極響應,蓄勢待發

保險業界一直熱切期盼稅延養老險政策出臺。幾年前,一家龍頭壽險公司負責人就曾對記者表示,“如果有了這個稅收政策,誰不去買養老保險?這麼大的市場,中國的養老保險還不快速發展?保險公司將是改革紅利的最大受益者。”

如今,箭在弦上,保險企業做了哪些準備?

太平人壽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早在上海市啟動相關政策研討時,該公司就參與了相關方案的系統性研究。近兩年稅延養老險項目進一步提速,太平人壽一直在監管機構組織的項目組中參與前期籌備和産品研究工作。

目前太平人壽正全力推進産品研發、系統開發、宣傳推廣等工作,力爭第一時間推出産品,將政策惠及客戶。“稅延養老險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匹配有不同的産品設計類型,太平人壽將在監管部門出臺的産品指引基礎上,實現産品方案全覆蓋,客戶可以根據自身風險偏好、人生不同階段選擇或轉換合適的産品。” 太平人壽相關人士如是説。

平安養老險也積極跟進稅延養老險進展。該公司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平安養老險正在積極準備,力爭第一時間提供客戶投保出單服務,擬以最全産品類型覆蓋客戶需求。“根據目前稅收情況,我們推測:市場潛在最大購買力為每年千億元以上,真正的釋放量會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包括推廣範圍、市場的接受度和市場的成熟度等。從財政部今天發佈的繳費限額來看,月收入超過5000元以上的消費群體參加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紅利,政策將在中等收入以上的群體中最受歡迎。”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部門出臺的稅延養老險産品指引中明確,稅延養老險産品的定位應是“準公共産品”,在産品費用水準上要體現讓利於民原則,與市場同類保險産品相比,稅延養老險産品收費項目較少、收費水準較低。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為了鼓勵市場良性競爭,提高參保人對養老資金配置的靈活性,稅延養老險産品給予了參保人産品選擇權和産品轉換權。參保人選擇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産品後,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可進行産品轉換,不僅可以在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類型産品間轉換,還可以轉到其他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産品。

分析人士認為,稅延養老險,其主要目的在於借助商業保險市場化的手段,豐富養老保障的渠道,提高公民養老保障水準,而不是擴大保險公司的市場佔有率或者提高保險公司的收益。但作為最重要的參與者和政策執行者,保險公司也擁有相當大的主動權。如何既能實現政府制定稅延養老險政策的民生目標,又調動保險公司參與的積極性,使整個制度能夠健康持續發展,是下一步要重點考慮的。

銀保監會:後續還將進一步出臺配套文件

國泰君安研報分析認為,稅延養老險潛在需求增長預期可觀。

三個試點地區2017年的壽險保費收入合計為1888億元,佔全國壽險保費收入的8.8%。試點方案規定的稅延上限為每人每月1000元,假設試點對象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購買稅延養老險的意願,則可以測算出該項試點可以帶來三地壽險保費的增長約259億元,帶動2017年全國壽險保費收入提升1.21個百分點。

若後續該政策在全國範圍鋪開,可以測算出全國的壽險新增保費約3360億元,帶動2017年全國壽險保費收入可以提升15.66個百分點。參考健康險發展歷程,若後續養老需求激發,有望帶來可觀的保費收入貢獻。

不過,雖然稅延養老險是一項惠民政策,但是相較目前市場上其他理財手段,稅延養老險的“增收效應”並不明顯,普通居民對其關注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此前開展的一項調查問卷顯示,人們在養老儲備工具選擇上,仍傾向於銀行存款、理財等渠道,比例為62.2%;選擇個人稅延型養老險的比例僅為31.6%。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此次試點的優惠力度目前來看還算可以,但是隨著社會平均工資的提高和增加,應該進行動態性調整。“要是不調整,過幾年它的激勵性就會逐年衰減。”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作為覆蓋全生命週期的長期保障産品,稅延養老險的風險管理必須到位。資金安全是産品設計的底線,要確保老百姓養老資金保值以及合理回報。投保繳費、産品收益、保險公司的收費等資訊要清晰透明,可隨時查詢,防止銷售誤導。

“既然是試點,難免會出現未能窮盡預見的新情況。而且,發現情況與問題本身也是先行試點的一個重要考量和出發點。通過試點,發現問題並針對性解決問題,然後再全面穩妥地推開。”郭綱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保險産品設計與認定、保險機構的篩選與監管、投保資訊與納稅資訊的共用與比對,以及政策實施中操作流程的標準化和規範化等系統性問題,是稅延養老險在全國全面推行時需要充分考慮的。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下一步,將指導監督保險公司做好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工作,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産品設計,後續還將進一步出臺配套文件,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