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安:以系統思維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

發佈時間: 2018-05-08 08:55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李長安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強調,長江經濟帶不是一個個獨立單元,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堅持整體思維、系統思維,總體謀劃長江經濟帶的發展。習總書記的講話為新形勢下推動長江經濟帶的更好發展指明瞭方向。

樹立長江經濟帶“一盤棋”思想是由流域系統的特點所決定。流域是人類生活的主要生境,對人類生存與社會發展起著重要支撐作用。流域系統是一個以水為紐帶、以人為中心,由自然-社會-經濟等構成的複合系統;同時流域又是一個要素眾多、關係錯綜、目標功能多樣的複雜開放的巨系統。該系統具有複雜的時空結構與層次結構,呈現整體性、動態性、非線性以及多維度等特性。流域複合系統的複雜性特徵使得流域系統一方面呈現出極大的隨機性、模糊性、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另一方面由於系統內在自適能力與作用規律則表現出秩序性、確定性、必然性和規律性。因此,流域保護和治理必定是一個長期、複雜、艱巨的系統工程。長江經濟帶作為流域經濟,具有“整體性和關聯性、區段性和差異性、層次性和網路性、開放性和耗散性”的特點,必須樹立“一盤棋”思想,秉承錯位發展、協調發展、有機融合、形成整體合力的戰略思維,堅持“一張圖”幹到底,以釘釘子精神,久久為功。當前,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在如何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上做好具體謀劃。

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健全流域管理的綜合立法不可缺位。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專門的流域立法,長期以來,我國流域管理基本是以水為基點來制定法律和政策,忽視了流域自然—社會—經濟複合系統的本質特徵,沒有從流域生態系統整體出發來考慮流域管理的立法。已有的流域管理法律法規通常是部門或行政區立法,如有針對流域水土保持的,有針對水污染的,有針對防洪的,有針對資源過度利用的。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立法模式,一方面人為割裂了流域內環境、資源與社會、經濟的內在聯繫;另一方面,各部門與行政區立法重復甚至衝突,相關利益者的權利與義務、職能部門的權力與責任等方面不夠明確,加重了流域管理和協調的難度。其管理活動也只是處理流域生態系統中特定的、局部的生態系統功能,而沒有考慮去維護整個流域生態系統的穩定、協調和持續。因此,為了維護長江流域整體的生態健康,促進長江經濟帶的穩定有序發展,急需制定一部基於流域生態系統,既包括流域各資源環境要素,又涵蓋流域社會經濟要素的綜合法律——流域法或長江法。

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必須有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近20年來流域治理中實行的各類“零點行動”、“環保風暴”等執法行動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流域性問題。流域治理正在經歷由單一的水利工程或者生態治理工程為主向以流域複合系統社會、經濟、生態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工程轉變。流域系統複合型特點決定了流域治理是一個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與艱巨性的系統工程,需要有一個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藍圖,實施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必須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各種關係。長江經濟帶是一個複雜的經濟和社會系統,流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還十分突出。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著眼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從國家發展全局出發,深入闡述了新形勢下推動長江經濟帶健康發展必須正確把握的5個關係: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總體謀劃和久久為功、破除舊動能和培育新動能、自我發展和協同發展的關係。為我們實施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使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提供了重要方法論。

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必須堅持流域山水林田湖一體化保護與治理。長江經濟帶是一個複雜的自然生態系統,以水為紐帶的山-河-湖-海互動將流域連成一個自然整體,以人為核心山、水、林、田、湖相互作用構成一個社會經濟整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人的命脈在田,田的命脈在水,水的命脈在山,山的命脈在土,土的命脈在樹”,很生動地體現了流域系統觀的思想。

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必須在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堅持共商、共治、共建、共用的原則。從2016年1月習總書記提出“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以來,長江經濟帶發展貫徹生態優先理念已不斷深入人心。習總書記此次到長江考察,就是要進一步統一思想,並通過實地調研進行分類指導。下好長江經濟帶“一盤棋”,就是要在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將長江經濟帶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建立多層次多類型區域協商合作機制,協調解決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立足長江上、中、下游地區的各種比較優勢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統籌流域經濟佈局,構建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格局。(作者係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地質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