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常委:擴大對外開放必須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發佈時間: 2018-04-27 09:30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何志敏 | 責任編輯: 胡俊

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習近平主席宣佈了新時代擴大開放的一系列重大舉措。其中,專門將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作為擴大開放的四個重大舉措之一,再一次向世界傳遞了中國依法嚴格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堅定立場和鮮明態度。

習近平主席關於“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的重要論述,第一次從理論和實踐層面深刻闡述了智慧財産權保護在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方面的重大意義,將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也是我們改革開放40年取得的寶貴經驗之一,將進一步促使我們從更高層面、更深層次認識智慧財産權、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智慧財産權。

中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是伴隨著改革開放建立和不斷發展起來的。目前我們已經建起了一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較為齊全的智慧財産權制度,加入了世界幾乎所有主要的智慧財産權國際公約,成為了一個名副其實的智慧財産權大國,是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的維護者、參與者、建設者。

這些年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要性日益突顯,不僅外資企業有要求,中國企業更有要求。2017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達到138.2萬件,其中國內申請超過了90%;商標申請量達到574.8萬件,其中國內申請佔到96%,這些都彰顯了國內市場主體和創新主體對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強烈需求,也彰顯了中國蓬勃的創新創業活力。

針對保護智慧財産權,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作出了實行嚴格保護智慧財産權制度的重大決策部署,從行政、司法等多個方面著手,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從行政執法上,過去五年,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案件19.2萬件,商標侵權假冒案件17.3萬件。在司法保護上,成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産權法院和一批智慧財産權法庭。智慧財産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由2012年的63分,提高到2017年的76分,提高了整整13分,整體步入良好階段。

按照中央部署,重組後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主要負責保護智慧財産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做好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以及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産權事宜等。

下一步將著力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一是堅定不移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加快推動專利法的修改,引入懲罰性賠償措施,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真正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發揮出來,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專利法修改草案已經列入國務院今年立法工作計劃,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二是積極構建智慧財産權大保護的工作格局,和有關部門一起,綜合運用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等多種渠道,形成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合力。三是積極推進智慧財産權快保護,就是要通過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的建設,實現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的協調聯動,提高保護的效果。目前我們已經在全國建設了19個這樣的中心,下一步還要進一步擴大規模,優化佈局。四是堅持做到智慧財産權同保護,就是要對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對大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對單位和個人的智慧財産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營造更好的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在依法嚴格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智慧財産權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正在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我們同樣需要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保障中國企業的合法利益。我們反對智慧財産權規則的濫用,也反對以保護智慧財産權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致力於同世界各國一道構建一個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促進合作共贏,實現共同發展。

(作者何志敏係全國政協常委、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