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政協召開“智慧財産權培育與保護”委員月談會

發佈時間: 2018-04-11 08:45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鮑蔓華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經濟轉型的抓手在科技創新,科技創新的抓手在智慧財産權。近日,浙江寧波市政協召開“智慧財産權培育與保護”委員月談會。與會人員緊密圍繞主題,積極建言協商。

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寧波市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等綜合能力顯著增強,還獲批籌建中國(寧波)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國家智慧財産權示範城市等一批國家級試點示範建設。市政協在調研後發現,寧波的智慧財産權培育與保護工作既有先行先試、企業主體地位突出的優勢,也存在企業智慧財産權競爭力相對偏弱、智慧財産權對産業創新發展引領作用不夠顯著等短板。

面對亟待解決的問題,委員們認為,目前寧波市企業智慧財産權意識不強,沒有把智慧財産權當做自身“硬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政府要切實擔起引領、引導的作用,通過舉辦智慧財産權高峰論壇等形式,引導和培育企業的智慧財産權意識,並加大宣傳教育和普法力度,在全社會樹立創造、保護、運用智慧財産權的良好習慣和風尚,打造智慧財産權的“寧波品牌”。

不少委員提到,專業人才的不足是目前推動智慧財産權事業發展的另一大短板,智慧財産權行業從業人員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尤其是能為企業提供精細服務的高端人才更是稀缺。要一隻手引平臺、引人才,引進一批智慧財産權領域的高層次平臺和高水準管理人才;另一隻手育人才、留人才,特別是要支援高校探索設立智慧財産權學院、開設智慧財産權專業和課程等,為寧波智慧財産權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專利擁有人被侵權後,打了半年官司,只得到5萬元賠償金;另一個專利被侵權,取證後,再沒有結論。”王小山委員的現身説法讓智慧財産權侵權違法成本過低成了委員們討論的熱點。委員們指出,目前智慧財産權侵權違法,最高賠償額遠遠低於其違法所得。而且企業被侵權後,取證及固定證據難度大,維權成本較高。建議加大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群體侵權的查處和懲罰力度,將有關智慧財産權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儘早形成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社會調解和信用自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大保護格局。

寧波市政協主席楊戌標表示,作為創新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核心要素,智慧財産權的培育保護越發重要,智慧財産權的戰略作用日益凸顯。有效推進智慧財産權培育與保護,不僅需要人才、資金等要素保障,更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的三方協同、一致同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