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思美委員: 設國家層面的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委員會

發佈時間: 2018-03-04 18:01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張寧銳 王靜 | 責任編輯: 王靜

中國網記者 張寧銳 王靜 北京報道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入新階段,但總體看,目前粵港澳合作仍擺脫不了規劃多、落地少的局面。”2018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廣東省政協原副主席溫思美帶來2份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提案。

溫思美在提案中指出幾個問題:合作機制流於形式化,政府職能銜接存在障礙,缺乏財政分擔機制,社會參與度不足。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原副主席 溫思美(資料圖)

“目前粵港澳三地合作以官方層面為主,存在‘政府強、民間弱’的情況,不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溫思美分析,粵港澳三地高層會晤多停留在對話層面和禮節性交流中,實質性的談判和協商較少。“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需要三地政府落實的事項很多,但香港、澳門的政府與內地存在較大差異,不管是權力架構方面、運作模式方面還是職能銜接,都有很大的障礙。

中國網(《議庫》APP平臺)注意到,溫思美在相關提案中特別建議,借鑒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的做法,設立國家層面的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委員會。

溫思美還建議,加強中央政府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跨境治理的頂層設計;建立核心城市間直接對話的機制,加緊制定專項合作規劃;加緊制定專項合作規劃,加強發展規劃的統籌協調;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促進基金;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諮詢委員會,著力擴大公眾參與;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平臺,明確其定位與功能等。

溫思美還認為,三地之間沒有統一的司法合作協議,大灣區司法合作的主體不清,路徑不暢。為此,他在《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平臺建設的建議》的提案中,提出建立三地司法合作平臺。

“建議中央准許和支援廣東先行先試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平臺,並由廣東省委政法委牽頭組建專門工作小組與中央有關部門進行具體的溝通協商。”溫思美同時建議“建議通過司法合作平臺,推動粵港澳三地間以下事項的合作:協商制定刑事、民商事司法管轄與法律適用協議;通過平臺審批,可以跨境直接進行文書送達、調查取證、護送證人出入境;在更大範圍內相互承認與執行生效民商事判決、裁定、仲裁裁決;在刑事合作領域,建立大灣區犯罪資訊協查通報、刑事逮捕令對接、案犯移交、刑事追贓、訴訟移轉、執行移管等多種制度機制。”

日前,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新聞發言人王國慶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正在推進讓內地經濟與香港和澳門進一步融合的計劃,此外,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規劃正在等待審批。“中央有關部門會同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編制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已經按程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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