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聚:充分認識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重要意義

發佈時間: 2018-02-02 08:53:05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孫慶聚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把憲治作為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把握,標誌著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依法治國規律的認識達到了嶄新的時代高度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並強調指出,我們黨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把實施憲法擺在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開啟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的重大舉措和鄭重宣示。它充分展現了我們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堅定自信和對在新時代堅持依憲治國執政的清醒認識和高度自覺。我們應當充分認識新時代堅持依憲治國執政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憲治”意識,努力開闢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境界。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我們黨科學總結近70年治國理政經驗得出的最新結論,是對依法治國規律性認識的深化和昇華。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憲法者,國家之根本也。我國憲法是與黨團結帶領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是同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艱辛探索與時俱進的。我們黨最終把領導人民制定並執行憲法和法律作為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是經歷了長期認識過程,並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深化的。建國之初,我們黨對國家的治理基本處於無法可依、主要靠人治的狀態。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誕生,使我們初步實現了有法可依。“文革”十年動亂徹底砸爛公檢法,憲法和法律遭到嚴重破壞,國家幾乎走到崩潰邊緣。粉碎“四人幫”以後的1982年,我們黨深刻汲取“文革”法紀敗壞的嚴重教訓,適應改革開放的時代需要,領導人民對1954年憲法進行重大修改完善後正式公佈實施,並強調一切按法律辦事,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化”。之後,又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3年對1982年憲法作了不同程度修改,並一以貫之強調,國家治理應由“法制化”轉向“法治化”,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的作用,高度重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一再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首先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必須首先堅持依憲執政,並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分別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新時代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把憲治作為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把握,表明中共已經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歷史自覺。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確立的基本方向和奮鬥目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本質特徵是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嚴格依法執政、行政。憲法是根本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從根本上説首先要堅持全面依憲治國,嚴格依法執政、行政,首先要嚴格依憲執政、行政。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中華民族的百年夢想。國家現代化的最顯著標誌是法治天下,是把法治作為黨治國理政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從這個意義上説,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就是法治體系的現代化,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也就是法治能力的現代化。憲法是百法之母,是制定一切法律的總依據。法治體系的現代化和法治能力的現代化,都必須遵循“憲治化”的方向,都應當體現在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上。由此可見,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既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突出標誌,也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典型體現。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舉措,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基本保障。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之所繫。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而憲法的地位、權威、作用、效力,憲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品格,只有通過全面實施才能充分地體現和顯現出來。所以,我們只有堅定不移、始終不渝地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才能真正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始終保持國家的穩定、社會的安定。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夢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千古偉業,需要各種條件的保障,而良好的法治環境則是最基本的保障。能夠做到始終尊崇憲法,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保證憲法的全面實施,堅持依憲治國理政,就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法治氛圍,就是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了最基本的法治保障。

治國靠圭臬,安邦賴準繩。我們的圭臬就是憲法,我們的準繩也是憲法。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衡則邦寧。只要我們始終不渝地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毫不動搖地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的國家就一定能夠實現長治久安,我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一定能夠實現。(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原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