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協委員王海英: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産業 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發佈時間: 2018-01-28 17:0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李培剛 | 責任編輯: 吳知音

中國網太原1月28日訊 (記者 李培剛)山西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在太原召開,山西省政協委員、民進忻州市委主委王海英接受中國網(議庫APP平臺)記者採訪。王海英今年提案關注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産業 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山西省政協委員、民進忻州市委主委王海英接受中國網(議庫APP平臺)記者採訪

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王海英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環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們落實為人民服務這一根本宗旨的重要體現。而鄉村旅遊對促進農業産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充分利用農村剩餘勞動力資源、維護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政府要主導鄉村旅遊發展

鄉村旅遊發展過程中,政府的主導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當前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鄉村旅遊扶貧工程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上。王海英認為政府應搞好頂層設計、營造良好的旅遊消費市場環境、抓好重點景區的上檔升級、推動景區(點)旅遊標準化建設等,努力實現鄉村旅遊對經濟增長和農民收入的貢獻率比重顯著提高。政府要把鄉村旅遊發展擺到工作全局來謀劃推進,整合部門資源,多位一體統籌推進;優化鄉村旅遊投融資政策環境,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和吸納更多的社會資本和民營資本投資鄉村旅遊;政府要請鄉村旅遊方面的學者、專家對全省的鄉村旅遊發展進行指導,統一規劃、合理佈局,避免同質型的資源遍地開發,造成競爭加劇,導致資源浪費;政府還要加強市場監管,制定一系列規範鄉村旅遊發展的規章制度,創建良好的發展環境。

結合當地情況吸納當地村民參與鄉村旅遊發展

鄉村旅遊發展的基礎是農業、載體是農村、核心是農民,三者之間緊密相連。農民是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能動主體,沒有了農民,農業和農村將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業和農村。因此,鄉村旅遊的發展必須要吸納當地村民參與其中。王海英認為農民是鄉村文化的承載者,很多傳統的農村生活方式、民風民俗只有通過當地村民才能真實的表現出來,如果換成其他主體來表現,就失去了其鄉村性和原真性。所以必須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既是農耕文化“戲中人”,又是農耕文化這場戲的“導演”。吸納當地村民參與鄉村旅遊,既增加了貧困地區農民的收入,又減少旅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有利於當地鄉村旅遊的健康、持續發展。

要以市場需求為主,促進旅遊産業優化升級

鄉村旅遊的客源市場主要是都市居民,因此在産品設計的時候必須體現休閒性,能夠讓來到鄉村的都市居民慢下來,能夠使其得到身心的放鬆。鄉村旅遊也是都市居民回歸自我、回歸自然、尋找鄉愁的地方,因此鄉村旅遊的産品設計必須體現鄉村性,要深度挖掘鄉村文化內涵,體現鄉村的生産價值、生活價值、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能夠讓都市居民在鄉村釋放“基因”的原始性,找到精神歸屬。同時讓都市居民在鄉村旅遊的體驗過程中能夠身臨其境、得到快樂。同時還要為遊客提供良好的旅遊環境,要搞好景區和區域環境衛生工作,做到乾淨整潔美觀,要從吃住行遊購娛等旅遊産業鏈的各個環節入手,提升精細化服務水準,增強遊客舒適度,要推動旅遊産業與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脫貧攻堅深度融合,共融共生,相互促進。

必須因地制宜,不能遍地開花

鄉村旅遊的發展一定要依託當地的區位條件、資源特色和市場需求,不能遍地開花、人云亦云。鄉村旅遊要想持續發展,客源是最主要的因素。鄉村旅遊的發展一定要考慮當地的資源特色和開發條件,不能盲目地將成功地區的發展模式進行照搬和模範,每個地區的發展都具有不可複製性,一定要因地制宜,選擇適合當地的發展類型。

樹立文化自信,讓農耕文化與現代文化“和諧相融”

在發展鄉村旅遊的過程中,還應樹立當地文化自信,這樣才能形成特色各異的鄉村旅遊産品,比如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將其開發為鄉村旅遊、生態旅遊、節事旅遊等類型的旅遊産品,也可以把農耕文化與現代文化的“和諧相融”作為鄉村旅遊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與已經成型的旅遊景區形成明顯的旅遊産品互補優勢,促進鄉村旅遊健康發展。

推薦閱讀:

山西政協委員溫雙偉:以煤炭為基礎多元發展 促進山西經濟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