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周恩來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

發佈時間: 2018-01-08 19:09 | 來源: 中國共産黨新聞網 | 作者: 卞晉平等 | 責任編輯: 胡俊

    編者按:1月8日是敬愛的周恩來總理逝世42週年的日子。周恩來是中國共産黨的創建人之一和核心領導成員,也對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做出了巨大貢獻。周恩來曾擔任第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主席。在1949年到1976年長達27年的時間裏,主持和領導了全國政協的工作。政在協商(cppcc_china)特別全文編發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卞晉平等人所著《試論周恩來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一文,與廣大網友分享。


《試論周恩來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


卞晉平 陳愛菲 張汝江


    周恩來曾擔任第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主席。在1949年到1976年長達27年的時間裏,主持和領導了全國政協的工作。作為中國共産黨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和人民政協事業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周恩來為人民政協的創立和發展傾注了大量的心血,並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統一戰線組織和社會主義民主形式進行了深刻的理論思考。


    對人民政協一系列重大問題的論述


    建立政協這樣一種政治組織,作為實現中國人民大團結的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作為實現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老一代無産階級革命家的一大創舉。在這個偉大創造的過程中,周恩來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一)論述了人民政協的必然性與中國新民主主義政治體制的特點。周恩來指出,人民政協是中國一百多年來革命運動特別是三十多年來新民主主義革命運動歷史積累的結果,這種結果是由中國的歷史條件和中國革命的特殊性決定的。在舊中國,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力量異常強大,而革命的力量特別是産業無産階級的力量比較薄弱。在革命力量與反革命力量之間存在著大量的中間力量,即民族資産階級和小資産階級。中國共産黨只有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組成最廣泛的統一戰線才能取得革命的勝利。與此同時,以民族資産階級、城市小資産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為階級基礎形成的各民主黨派,其政治主張是反對帝國主義侵略,要求國家獨立,要求政治民主,反對國民黨一黨獨裁。這種政治主張符合我黨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綱領,使得雙方的合作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礎。對於民主黨派,中國共産黨與國民黨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態度。國民黨實行一黨專政,壓迫民主黨派,而共産黨則同一切可以爭取的力量進行合作,“這種歷史條件,使中國的民族資産階級、各民主黨派能夠在民主革命時期逐步在國民黨與共産黨兩個大黨的對立鬥爭中選擇了共産黨。”①在中國共産黨的積極推動和正確政策指引下,我國在民主革命時期就已形成了包括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産階級和民族資産階級的,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泛的統一戰線。中國共産黨在設計新民主主義政治體制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中國革命的上述特點。1949年9月22日,周恩來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它完全不同於舊民主的議會制度,而是屬於以社會主義蘇聯為代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範疇之內的。但是也不完全同於蘇聯制度,蘇聯已經消滅了階級,而我們則是各革命階級的聯盟。我們的這個特點,就表現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形式”②


    (二)論述了人民政協存在與發展的長期性。在籌建新中國過程中,中國共産黨面臨著如何對待民主革命時期形成的統一戰線和黨派關係問題,各民主黨派對自己的前途和地位也有許多顧慮。對此,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明確指出:“我黨同黨外民主人士長期合作的政策必須在全黨思想上和工作上確定下來。”周恩來根據毛澤東提出的這個方針,在政協籌備會上作了大量統一認識、鞏固團結合作政治基礎的工作。他指出,在整個新民主主義時期,這樣一個統一戰線應當繼續下去,而且需要在組織上形成起來,以推動它的發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就是它的最好的組織形式。③此後,周恩來多次強調人民政協長期存在的思想。在他看來,以政協這樣的組織形式,把各個方面的人團結起來,是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長期需要,而不是權宜之計。他曾針對兩種錯誤想法提出了批評:一種是以為到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後,就不需要人民政協這樣的組織了;另一種是以為各黨派這樣團結一致,推動新民主主義很快地發展,黨派的存在就不會很久了。周恩來明確指出:“這兩種想法是不恰當的,因為他們不合於中國革命的發展和建設的需要”,“為了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和富強的新中國”,我們必須“團結國內各民主階級、各民族和國外華僑,結成這樣一個偉大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④“我們要長期合作,共同努力,建設新中國,完成歷史所賦予的任務。”⑤1954年全國人大一屆一次會議召開後,周恩來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已經召開,人民政協不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但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仍將存在,今後還要繼續發揮統一戰線組織的作用。”在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召開前夕,毛澤東邀集出席會議的部分黨內外人士座談,指出了人民政協存在的必要性以及政協的性質和任務。周恩來又詳細地解釋和闡發了毛澤東的有關論述,直接領導和推動了政協職能的轉變和各項工作的發展。1956年,我國對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中國進入社會主義時期。國際上,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大上嚴厲地批評了史達林,在社會主義陣營引起震蕩。毛澤東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對人民政協、多黨合作等問題進行了深刻的思考,明確提出在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根據這個方針,周恩來向黨外民主人士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他説:“中國共産黨同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必須由共産黨提出,而且必須要共産黨真正做到。因為我們黨不提,別的黨派不好提;我們提了,大家就心安了。我們黨的壽命有多長,民主黨派的壽命就有多長,一直要共存到將來社會發展不需要政黨的時候為止。”⑥


    (三)明確了人民政協的性質。為了完成創建新中國的歷史任務,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在特定條件下曾執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但其本身並不是人大。周恩來指出,在全國未能實行普選前,政協執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但其本身是“全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⑦他還指出,人民政協是進行多黨合作的組織形式。他認為,既然中國有民主黨派,並且中國共産黨在進行革命和建設時必須與各民主黨派進行合作,“要合作就要有各黨派合作的組織。這個組織在今天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周恩來主持下制定的第一部人民政協章程中明確指出,人民政協的性質是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近五十年來,儘管不同時期對政協性質的具體表述有所不同,但政協作為中國人民統一戰線的組織與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這個性質一直沒有變。


    (四)明確了人民政協的地位。在我國,共産黨是國家的領導核心,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國家的權力機關和管理機關,人民政協則是統一戰線的協商機構。這種協商機構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協商作用由兩個方面得以體現。一是協議國家的大政方針。新政協籌備期間,周恩來指出:“人民政協的全國委員會,便是同中央人民政府協議事情的機構。一切大政方針,都先要經過全國委員會協議,然後建議政府施行”,普選的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國家的大政方針,仍要經過人民政協進行協商。”⑨二是政協可以“就有關國家建設事業的根本大計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國人大和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議案”。周恩來形象地説,人民政協經常是個參謀機關,是單純的策劃機關、建議機關,總之,是參謀、策劃、建議的機關。⑩他還指出,“人大、政協兩個會有不同之處,權力上有分別,但應該説兩會只是有權力之分,無高低之別……兩個會是有權力之別的,但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11


    (五)明確了人民政協的作用。周恩來指出,人民政協“權力雖小,作用甚大”。12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廣泛團結。為了“建設新中國,必須經過參加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內少數民族、海外華僑和一切愛國人士共同努力,必須動員全國人民共同參加。我們要很好地組織起來,團結起來,團結一切人民力量,來完成這一偉大使命。”13二是發揚民主。周恩來把擴大民主生活作為統一戰線的任務,要求通過人民政協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集思廣益。他在全國政協三屆三次會議上指出:“為著更好地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們首先要擴大和發揚民主生活,這也是我們人民民主統一戰線要擔當的任務。”14“人大要實行它的權力,這些權力政協是沒有的,但是多吸收些意見,歸入決議中去,可以集思廣益,把工作做得更好。”15周恩來認為,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礎上的團結才是堅強有力的團結。早在1949年6月,周恩來就曾指出:“應該允許有不同的意見提出來,這使我們的會場在討論中更和諧,更知道各方面的意見。這個和諧一致不是大家都説一種相同的話,而是大家説出不同的話,然後取得一致。這是最有力的一致,是最有力的團結。”16


    對人民政協組織形式和工作機制的創建及運用


    人民政協是一個全新的事物,前無先例,外無參照,一切均需根據國家建設的進程和需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摸索、創設和完善。周恩來在這方面作出了獨特的貢獻。


    (一)關於人民政協的組成原則。政協由各黨派、團體以及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組成,包括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各個方面,是一個具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組織。在確定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名額和人選時,周恩來明確指出,決定全部代表必須在人民民主革命的總原則下,注意代表性、嚴肅性、靈活性,做到既要有重點,又要照顧到各個方面。所謂代表性,是指“在確定每個人選時都必須代表著社會上某一方面”;所謂嚴肅性,是指“代表中不能包括一切反動黨派和反動分子”;所謂廣泛性和靈活性,是指不僅包括新民主主義政權幾個階級的代表,還應該“包括從封建階級、官僚資産階級中分化出來並投向革命陣營的愛國民主人士”;所謂重點,是指“在確定單位和人選的時候,不是平均主義的”,而是始終要堅持“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1954年全國人大召開後,周恩來根據變化了的形勢指出,人民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個人必須共同遵守七條準則,即擁護憲法,全力貫徹實施憲法;鞏固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制度,加強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的領導地位;協助國家機關,推動社會力量,實現國家的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密切聯繫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提出建議;加強各族人民的團結,提高革命警惕性,堅持對國內外敵人的鬥爭;加強中國人民同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友誼,反對侵略戰爭,保衛世界和平;在自願的基礎上學習馬列主義和國家政策,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努力進行思想改造。政協的界別設置和委員安排必須遵循四個原則:一是擴大團結,加強領導;二是要有代表性;三是方面多,各個方面都要照顧到;四是分量夠,每個方面都有帶頭的著名人物。此後,隨著我國階級狀況的變化和革命與建設事業的發展,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也不同程度地進行過調整,但周恩來提出的這些原則,一直對各級政協的組成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二)關於人民政協的組織機構。政協的組織機構是在周恩來直接領導下建立的。在創建新政協時,周恩來説,這個組織的形式有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1954年後,他又根據政協全體會議不再代行人大職權的新情況,對政協的組織機構進行了調整。在《關於政協章程和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問題》的報告中,周恩來指出,經過一個月同各方面反覆協商的結果,大家同意將原來的政協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層,改為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地方委員會也是兩層,即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領導日常工作,集中處理一般事情,便於開展活動。關於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關係。他説,“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是指導關係”,這種指導關係體現為“指導和被指導、指示和接受指示、報告和接受報告的關係”。


    (三)關於人民政協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全國政協一屆一次會議上,周恩來就已考慮到政協日常工作問題。他説:“全國委員會不僅在定期開會期間討論重大問題,而且在平時也要進行工作,實現全國政協《組織法》規定的有關任務。平時有準備,到全國委員會開定期會議的時候,才能有更好的議案提出……建議建立幾個工作小組,在常務委員會指導和秘書長的具體領導下,使全國政協工作能夠分類進行。”17在他的建議下,全國政協常委會于1949年10月18日通過了《工作條例》,決定分設政治法律組、財政經濟組、文化教育組、外交組、國際組、民族事務組、華僑事務組、宗教事務組等八個工作組,作為政協委員開展經常性工作的機構,並明確工作組的任務是協助政府審議法案,蒐集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宣傳政策法令,並研究問題提出建議。1950年3月還成立了工作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各工作組組長、秘書處正副處長及其他有關專職人員,每週舉行一次會議,執行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討論和決定全委會日常工作中的問題,並就統一戰線內部事務進行初步協商。此外,還設立了秘書處,作為全國委員會的辦事機構。這樣,全國政協工作機構的框架就基本建立,併為以後的逐步完善發展奠定了基礎。


    (四)關於人民政協的工作內容和方式。在執行人大職權的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閉幕後,政協全國委員會及其常委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但是協商怎麼搞?如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政協協商的作用?需要在實踐中從頭摸索。政協成立之初的幾年中,政治協商方面的主要做法可以歸納為兩類:一類是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對於一些有關國家大政方針和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需要同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進行協商時,提交政協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取得協議,再由政府制定成政策和法律,公佈實施。政協全委會或常委會也可就一些重大問題主動提出建議案。另一類是協調統一戰線內部關係,即通過協商、溝通、學習等方式達到聽取意見、化解矛盾、增進團結的目的。1954年,毛澤東給政協提出了五大任務。周恩來對這五大任務作了闡釋並使之具體化。他指出:政協的第一個任務是協商國際問題;第二個任務是協商全國人大代表或地方同級人大代表的候選名單和政協本身的名單;第三個任務是協助國家機關,推動社會力量,解決社會生活中相互關係的問題,聯繫群眾,向國家有關機關反映群眾意見和提出建議;第四個任務是協商和處理政協內部和黨派團體之間的合作問題;第五個任務是學習馬列主義和努力改造思想。除了五項任務外,政協將在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和為解放台灣、保衛世界和平的鬥爭中發揮作用,負起光榮的使命,完成自己的責任。18


    人民政協的學習、文史資料、調查研究等工作,也都是在周恩來的倡導或主持下開展起來的。比如學習工作。建國初,為了適應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各界愛國民主人士中的代表人物進行理論和時事政策學習的需要,全國政協于1950年4月成立了學習座談會。周恩來在座談會上作了關於聯繫實際、批評與自我批評問題的發言,指出學習理論的目的是要聯繫實際,解決問題,要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打開學習之門,要實事求是、自覺自願。會後形成了《學習座談會暫行辦法》,規定了學習的原則,即自願原則;學習的內容,即馬列主義理論和毛澤東思想;學習的形式,即以自學為主,自學與小組討論和報告會相結合;學習的方法,即同中國的歷史實際和政治實際相結合,自由思考、相互幫助、自由發言、相互辯證。1956年3月,全國政協成立學習委員會。多年來,學習工作一直是政協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於幫助各界人士認清社會發展規律和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推動對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和有關人士的思想改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又如文史資料工作。1959年,周恩來提出老年人要把自己掌握的歷史遺産貢獻出來,並要求政協主動承擔這方面的工作。在周恩來的倡導下,政協全國委員會于1960年成立了文史資料委員會,以親見、親聞、親歷這“三親”為特色,編輯、收集和整理出版了大量的近現代史資料。再如政協的專題調研工作。1962年,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三屆三次會議上指出,今後政協要適應新形勢,多組織一些調查研究工作。他説:“要使我們的建設搞得很好,首先就要實地調查,才能知道實際情況,如實反映情況,才有具體材料、具體經驗可供討論和研究。不要面臨政協開會了,才到下面去視察訪問,平常也可以分期去,比如説一年下去幾次,不一定都要同時去。現在是調整階段,更需要多知道實際情況。政協這個機構,應該參加這個工作,到農村和城市去進行調查研究工作,再回到政協裏面來時,就可以交換意見了……這樣,我們的座談會、報告會就有生動的事例來討論,就能夠産生一些提案、意見和建議,使得各方面的力量都動員起來。”19此後,全國政協的專題調研工作逐步生動活潑地開展起來,並且成為政協履行職能的一種重要形式。


    (五)在政府工作中重視發揮人民政協的作用。周恩來在長期領導政務院(後來改為國務院)的工作中高度重視發揮人民政協的作用,善於運用政協這條民主渠道,為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服務。政務院成立不久,他主持制定的《關於與黨外人士合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要加強政協全國委員會各工作組的工作,增強政府與政協全國委員會中各方面黨外人士的聯繫。在1951年11月第109次政務(擴大)會議上,周恩來特別強調:“凡準備由政務院通過的重要決定與指示等,經常是在徵詢政協全國委員會有關小組的意見後,再提交政務會議討論通過的。這就使得一切比較重大的決定和法令,更能適合最大多數人的共同需要,在貫徹實施時也更能得到最大多數的擁護和協助。”他説,中央人民政府的這個經驗是值得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採用的。他還批評了個別地區對協商機關不重視,協商機關成立一年而會議只開過一次,這種現象必須迅速糾正。據當時在周恩來身邊工作的同志回憶,平時,在討論或決定某一項重要政策的時候,他總是習慣性地問:這個文件徵求過政協方面的意見嗎?如果沒有,他就指示送請政協徵求意見後再決定。建國初國家頒布的一些重要法案和政策都是在政協聽取了各方面意見的。全國人大召開後,周恩來仍十分重視政協的協商作用,比如,《國務院關於發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處理城市反革命分子的辦法》、關於建立寧夏回族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問題、“兵役法”草案等,都到政協進行了協商,有的還反覆在政協徵求意見,然後才由國務院或人大作出決策。


    創立人民政協的工作原則與方法


    周恩來在領導統一戰線工作中具有獨特的風格,充分體現著真理的力量及其人格的魁力。他根據政協組織的性質和特點,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提出了一整套至今仍然適用的工作原則和基本方法。


  (一)民主協商。周恩來十分注重用民主協商的方式,解決需要決策的重大問題和處理統一戰線內部的事務。對人民政協這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而言,更應該充分貫徹民主協商的精神,這是周恩來反覆強調的一個原則。如何貫徹好民主協商的精神?周恩來認為,第一,要做到事先的、充分的協商。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前夕,他説:“新民主主義的議事精神不在於最後的表決,主要是在於事前的協商和反覆的討論。”20“凡是重大的議案不只在會場提出,事先就應提出來或在各單位討論。新民主的特點就在此。因此不是只重形式,只重多數與少數。凡是重大的議案提出來總是事先有協商的,協商這兩個字非常好,就包括這個新民主的精神。”21第二,要經常協商溝通。1958年11月,他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時説:“許多朋友有事願和共産黨商量,就是因為他們自己感到沒有把握。對社會發展規律,共産黨也不能説認識到了。儘管大的原則方面掌握了,但是具體問題還常常難於掌握。所以我們大家遇事總是要多商量”,“各黨派朋友間也要互相商量。”22第三,要內外一致、真誠和藹。1950年,他在講到全國政協黨組活動的方針時説:“內部決定的方針,要貫徹到外面去,不要使人感到我們對外是一套,內部又是一套,內外不一致……凡是要在廣大群眾中做的事情,就應該坦白地向黨外人士談清楚。對黨外人士要和藹真誠,不要虛偽。”


    (二)求同存異。政協是由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的。“同”是這個統一戰線組織存在的基礎,“異”是這個組織的一大特點。周恩來在處理“同”、“異”關係上的寶貴經驗大體可概括為以下三點:首先要求“同”、愛護“同”、增進“同”。他在闡釋共同綱領的特點時指出:雖然各階級的利益和意見仍有不同之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內部有不同要求和矛盾,但在共同要求上、在主要政策上是能夠取得一致的,他要求統一戰線內部的各個方面,都要從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利益去考慮問題,自覺地愛護共同性的一面,並積極去擴大和增進共同性的一面。其次要正視異、允許存異。他告誡黨內的同志説,我們同黨外人士合作,只要在大的方面有了共同點,小的方面存在差別是允許的。在他看來,沒有差異的想法是十分簡單而有害的。他説:“我們是從一個複雜的階級社會來的。認為只要有一個共産黨,問題就都可以解決了,這是一個簡單化的想法。這樣做必然會使我們的耳目閉塞起來。大家都是‘王麻子’,都是‘張小泉’,那就不行了。還是多幾個牌號好一點。所以,從社會主義社會到共産主義社會,只要還有黨派的時候,各民主黨派同共産黨長期共存,為一個共同的奮鬥目標,求大同存小異,這並沒有壞處。”23“有人批評政協名單裏面什麼人都有,我覺得好處就在這裡。政協不是一盆清水,如果是一盆清水就沒有意思了。政協就是要團結各個方面的人。”24第三,要批評,也要有一定的妥協。周恩來認為,統一戰線內部的鞏固和團結,主要依靠“團結一批評一團結”的方式,通過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鞏固團結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礎。但為了維護統一戰線內部的團結,有時,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也要有適當的妥協。在新民主主義統一戰線內部,大量的矛盾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在人民內部不同群體之間,非原則問題上的妥協不僅是難免的,有時甚至是必要的。他指出:“新民主還有一個特點,即除非是最原則的問題爭論不會妥協外,凡是有極大可能採納的問題,最終可以取得妥協。新民主的這一原則也是值得重視的。”25


    (三)聽取意見、互相監督。周恩來十分強調聽取意見、互相監督對國家建設的重要性。1951年在中央統戰部舉行的茶話會上,他説:“今天中國還有各個階級,我們的黨員只佔全國人口的1%,要做好工作,就需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261952年,在全國統戰部長會議上,他強調,“我們管理著這樣大的一個國家,就需要注意聽取各種意見。”27因為共産黨員在一起雖然也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是由於工作環境相同,政治生活相同,黨內的意見總是比較容易接近,所反映的情況不那麼全面,往往不容易聽到不同的意見。而在政協組織中,由於聯繫群眾的方面不同,可以聽到一些不同意見,如果在黨的系統、政權的系統的基礎上,“再加上政協的系統,這就更能反映各個方面的意見”。28毛澤東提出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後,周恩來認為黨派之間的互相監督,主要表現為提出不同意見、揭露錯誤、進行批評。這種互相監督,必須遵守幾個原則。一是要允許和歡迎不同的意見發表與討論。他説:“我們應該在統一戰線內部,提倡在‘六條政治標準’的原則下發表各種不同意見,彼此討論、研究、切磋,以求得更好的認識,求得更合乎于真理,不斷推動我們的事業前進”,只要堅持了“六條政治標準”,“在具體政策上持有不同的意見,與其説應該允許,毋寧説我們歡迎”。29二是要彼此平等地交換意見。他説:“大家都承認共産黨是領導黨,共産黨的領導是指黨的集體領導……起著領導作用的,主要是黨的方針政策,而不是個人。個人都是平等的……在政協裏邊,在我們個人的來往當中,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不然的話,我們的民主生活、民主風氣就不能夠發揚。”30三是要有聽得進各種意見的胸懷和辨別是非的本領。他説:“願意聽意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必須去聽,特別要能聽不同的意見。資本家、自由職業者有什麼意見,我們應當聽;地主有什麼想法,也應當了解。這需要有兩個條件:第一,要有聽得進去的胸懷;第二,要有辨別是非的本領”31


    (四)合作共事、廣交朋友。合作共事是人民政協中共産黨員和非黨人士之間最經常、最普遍的關係。周恩來在主持政府工作和政協工作時,都十分重視合作共事、廣交朋友。1950年1月9日,他在政務院黨組會議上要求大家“團結別人共同做事。”同年11月25日,他在中央統戰部招待各民主黨派中央會議代表會上講話:“我們需要朋友,而且朋友越多越好。”


  如何才能做到廣交朋友、搞好合作共事呢?周恩來認為,首先執政黨及其黨員要主動和各方面搞好關係。他説:“共産黨是處於領導地位的,應該主動地和各方面搞好關係。”32“黨內外應該相互多交朋友,特別是共産黨員應該主動多交黨外的朋友。每個共産黨員都得有幾個黨外朋友來往。可以多交新朋友,也可以有些固定的朋友,能夠反映一些意見,敢於提出意見的。”33其次,要保證黨外人士有職有權地開展工作。他指出,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是共産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政權,黨與非黨合作體現在國家政權之中,只有讓黨外人士有職有權,才能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共同把工作做好。他在第一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説:“非黨人士要有職有權。……有職、有權、有責,自然會發揮他們的積極性。”34第三,彼此要成為畏友、諍友。朋友間要“敢於提出不同的意見,敢於批評對方的短處,習慣了就不是畏友而是諍友了。”35“做朋友一定要做畏友,在大的關鍵問題上要互相提醒,才是真正的朋友。”36其四,要照顧和愛護朋友。照顧同盟者的利益,是黨的統戰政策的一個重要原則。無論在大的政治原則、思想改造等方面,還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周恩來都對黨外的朋友十分關心。即使在“文化大革命”這樣的艱難歲月中,他仍在盡可能的情況下,為保護大批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作了堅持不懈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


(作者單位:全國政協研究室)


  註釋:


  ①、20、24、26、 27、30、32、36《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第348頁、第134頁、第261—262頁、第204頁、第233頁、第436頁、第162頁、第 243頁。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16、19、21、22、23、25、28、29、31、33、34、35《老一代革命家論人民政協》第73頁、第43頁、第71頁、第107頁、第259頁、第 42頁、第 186頁、第53頁、第 19頁、第 282—283頁、第17頁、第263頁、第259頁、第18頁、第110頁、第280—281頁、第 112頁、第 285頁、第 103頁、第 285頁。


  ⑩、12、13、14、18參見《老一代革命家論人民政協》第43頁、第43頁、第54頁、第280頁、第186—191頁。


  11、15《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資料選集》第三冊,第18—19頁、第 18頁。


  17《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3—4頁。


——《周恩來百週年紀念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