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政協召開月協商會議建言國家公園建設

發佈時間: 2018-01-05 08:33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常歌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我們今天協商討論的建設大興安嶺林區國家公園體制是自治區政協列入協商計劃的議題,更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先行先試的囑託。”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召開“推動我區國家公園建設”月協商會議,主持會議的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董恒宇開宗明義。

該不該建設?怎樣建設?如何推進大興安嶺全域國家公園建設?與會委員、專家學者、自治區發改委、林業廳等有關部門、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負責人進行了深層次協商討論。

內蒙古自治區分兩個階段推進國家公園體制建設。2011年至2016年,擬將北部原始林區0.94萬平方公里設立為大興安嶺北部原始林區國家公園,並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第二階段于2017年開始,擬將大興安嶺全域10.67萬平方公里設立為大興安嶺國家公園,以期有利於促進和保護大興安嶺林區地域的整體性、産權的同一性和生態系統的完整性。

“大興安嶺素有‘東北亞水塔’之稱,生態功能和生態地位十分重要。”自治區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雲治厚介紹專題調研報告時説。據了解,我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保護地形式大多是在不同時期生物資源搶救性保護、生態安全屏障建設、風景資源開發利用等特殊的時代背景和應急性政策措施調整的特殊條件下建立起來的,沒有從國家自然資源分類保護與分級開發利用的角度進行系統的制度設計,致使“該保護好的沒保護好,該發展好的沒發展好”,出現同一個保護地擁有多個名號,制度體系、行業監管等“相互打架”的諸多問題。

“這不只是一次調研、一年課題,我們要將這項工作持續進行下去,除了森林,內蒙古還有草原、沙漠。”董恒宇提醒調研組成員。調研伊始,自治區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在董恒宇帶領下拜訪國家林業局,並赴浙江省學習考察錢江源國家公園體制建設。2017年7月,自治區政協調研組奔赴大興安嶺林區,對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的額爾古納市、根河市、阿爾山市林區生態建設進行實地調研。9月,調研組一行又對錫林郭勒盟籌備建立草原國家公園情況進行了調研。

全面引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保護地體系,結合國情,重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對於大興安嶺的保護髮展非常必要。帶著滿滿的調研成果歸來,迎接調研組的又是一個盼望已久的好消息。2017年9月2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方案》要求針對我國自然保護地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統一事權分級管理、強化自然生態系統保護、促進社區協調發展、完善法律制度等四個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補齊制度短板。

協商會上,與會人士達成共識,立足大興安嶺林區發展實際,在建設國家公園體制中,堅持“保護第一”的原則,同時綜合考慮生態承載力,在發展林下經濟、旅遊觀光、教育科研和林區轉型過程中,正確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係,實現生態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在建立國家公園體制過程中,要注重引導、轉變林區職工和原住民傳統經營方式,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促進林區職工和原住民增收致富,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把“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為子孫後代留下“綠色銀行”,是國家公園體制可以看得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