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設立地方文物保護基金,並建立市縣級文物遺産專職保護員聘用制度。”“從省級層面出臺晉國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的法規文件,並優先在太原和臨汾建立晉國文化專項博物館。”……在山西省政協日前組織召開的“城鎮化進程中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界別協商會議上,來自民建、民進、九三、社科、新聞出版等界別委員坦誠建言。
山西,作為文物資源大省,如何留住中華民族的“根與魂”?省政協主席薛延忠曾在主席會議上部署:“文化遺産蘊含著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保護文化遺産是傳承中國優秀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省政協要聯動各市政協圍繞‘文化遺産保護利用’課題實施調研。”4月上旬至10月上旬,省政協副主席衛小春、王寧分別帶領委員,赴太原、晉城、臨汾三市及安徽、陜西兩省,就相關課題展開調研。
截至2015年,山西存有不可移動文物53875處、古建築28027處。這些文物中八成以上屬於市縣一級保護文物。“在城市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農村人口大量進入城市的同時,舊城改造和留在農村的遺産保護缺位問題亟待破解。保護開發這些遺産資源作為一項産業應成為促進區域經濟增長的新動力。”參與調研的省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閆潤德呼籲。
誕生於山西南部的晉國,幾乎是中原地區從西周時期到春秋時期的唯一大國,前後延續600餘年,伴之而生的晉文化為後人留下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整合相關資源,全面開展對晉國物質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利用研究,從專業角度提出晉國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具體路線圖和時間表。”邊新文委員建議。
“採用‘PPP’模式啟動文物修繕項目,破解經費短缺難題;在文物保護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龐大的文物數量實施創新管理,支援社會資金依法參與文物保護,提升公民參與度;對文物保護實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相結合的機制;對山西省內工業遺産進行全面普查,並建檔備案、掛牌保護,科學選擇具有價值的工業遺産,通過法律程式及時公佈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並儘快編制《山西省工業遺産保護規劃》。”省政協委員郭玉福、馮愛民及民進山西省委呼籲。
“文化遺産是一種全新的經濟資源。建議推進文物與旅遊、文化、生態、城市、農業等領域的多層次聯動,強化文物與相關産業的資源型融合、生産性融合、服務性融合,推進文化遺産成為重要産業引擎。”主持會議的省政協副主席衛小春説。
“委員們就文化遺産保護利用提出的建議針對性很強,具有高度的建設性和很強的指導性。省政府將在組織上創新機制,提升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管控水準:在法規上健全完善,通過法律體系實現對文化遺産的規範管理、永續利用;在建設上統籌兼顧,推進文化遺産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相得益彰;在利用上挖掘內涵,充分展示山西文化遺産的博大精深與獨特魅力。”與會的副省長張復明現場回應。(記者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