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辛某在路邊擺攤賣水果時,遇到新婚兩個月的妻子騎車帶著同事迎面過來。看到妻子沒有直行而是拐彎走了,於是辛某懷疑妻子嫌自己丟人,一怒之下跑到對方單位提出離婚,後持刀將對方扎死。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鋻於辛某係自首且積極施救並賠償,醫院對被害人的搶救也存在一定過失,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辛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疑遭妻嫌提離婚
34歲的辛某與孫某(歿年33歲)于去年4月28日結婚,對方與前夫育有一子。事發時,兩人正好結婚兩個月。
據辛某供述稱,去年6月28日下午4點45分左右,他開著小麵包車在豐台區某村的三岔路口擺攤賣水果,妻子孫某騎著電動車載著同事王某路過。按正常情況,妻子應該是直行回家,但她到了岔路口右轉彎走了,也沒理他。“近期我賣菜和水果不掙錢,還欠著8萬多元外債,她不幫我,還時常表露出看不起賣菜、賣水果的。”
認為妻子無視自己,辛某非常生氣,後打電話質問對方為什麼繞著他走,並問她在哪兒。孫某回答説在單位倉庫,辛某便收好攤開車去找孫某理論。見到孫某後,辛某指責她不幫自己並提出離婚。而孫某也不示弱地説:“誰不離婚誰孫子。”盛怒之下,辛某從車的後備廂拿出平時切水果的刀,扎了孫某腹部一刀。
辛某説,見妻子滿身是血地倒在地上,非常後悔想自殺,但手裏的刀不知道被誰奪走了。之後,他先讓妻子的同事打120,見到他人正好開車回來,又把妻子抱上車去醫院搶救。孫某的哥哥趕到醫院並當著辛某的面報警,警察到達後將辛某帶走。
行兇未躲避孩子
根據孫某同事王某的證言,當天她和孫某去取快遞,辛某在路邊賣水果,但她們路過時並未看到。辛某誤以為孫某看不起他是賣水果的,就打電話和孫某爭吵了幾句。之後,她和孫某趕緊返回那條路找辛某解釋,結果沒有找到。後孫某又接到辛某的電話,説已經到單位院裏等著了。
兩人剛進院,辛某就下車找孫某理論,説覺得丟人就離婚。孫某説離就離,兩人情緒都很激動,聲音很大。之後,辛某從車上拿刀扎了孫某腹部一刀。當時,孫某的孩子也在場。
孫某的孩子稱,當時,繼父辛某和媽媽吵了兩句並説明天離婚,後從車上拿出一把西瓜刀朝媽媽走來,他就站在媽媽前面擋著。辛某讓他走開後,竟看到媽媽倒在了地上。
醫院搶救存過失
孫某經醫院搶救後死亡。經鑒定,孫某符合被他人用銳器刺擊胸腹部,造成左、右心房破裂,右肺下葉破裂、膈肌及肝臟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司法鑒定顯示,北京豐臺醫院對孫某的診療行為存在過失,與死亡後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責任程度為次要責任。
庭審中,辛某對指控沒有異議,其辯護人認為,本案係激情犯罪,辛某具有自首情節且案發後對孫某採取了積極救助措施並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存在過失,建議對辛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辛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糾紛,因瑣事竟持刀扎刺其妻孫某腹部,致其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對辛某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其12年6個月。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