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每年撥出大量專項經費,開展低保救助、困境兒童救助等項目,關心和幫助農村困難群體。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未按政策操作現象,如申請審核制變成了配額制,鄉鎮主導變成了村主導,按戶享受低保待遇變成了按人享受,程式公開透明度低等,使涉農惠農資金作用打了折扣,引發群眾不滿,影響了政府形象。
對此,農工黨中央在提案中建議:
一是嚴格落實申請審核制,堅決杜絕配額制。低保戶認定應像五保戶認定一樣,不搞配額。在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將多餘的資金用於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村民教育培訓和助力村民勞動自救等工作。
二是由鄉鎮政府主導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將村委會初審變更為村民直接向鄉鎮政府提出申請,或委託村委會提出申請,就是為了避免低保戶認定由村委會“説了算”。應充分保障村民的申請權,取消村委會的“實際申請權”,還權利於村民。鄉鎮政府應保障民政部門人力,對困難群眾的申請及時受理、及時認定,做到有一戶認定一戶。
三是嚴格執行困難人員救助公示制。鄉鎮政府應組織人員進行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和村民聚集處公示相關結果,切實保障村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是加大救助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媒體宣傳、印發“明白紙”等方式,告知農民群眾申請救助的要求、程式、在救助中享有的權利等,讓農民群眾對救助政策了然於心。
本報記者張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