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協商關聯我國兩制度 《意見》風向標意義突出

發佈時間: 2015-12-11 10:01:0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張寧銳 | 責任編輯: 王靜

中國網記者 張寧銳 北京報道

導語:黨的十八大後,“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步伐更加鏗鏘有力,12月10日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此舉在我國協商民主發展實踐中,又邁進一步。

“你們中國為什麼不可以搞競選?民主黨派為什麼不可以來執政?我先沒回答他,我就反問他,我説這樣吧,你們美國實行一下我們的多黨合作制度,你覺得怎麼樣呢?他説,那不行,你這個辦法不適應我們美國,在我們那兒行不通。所以説我就回答他了,你覺得我們的政黨制度在你那兒不適合你的國情,很顯然、很簡單,你的政黨制度也不適合我們的國情。”民建中央主席陳昌智曾在今年3月6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的記者會上就“完善多黨合作制度”等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講述與一位美國朋友交流的故事。

適合我們的政黨制度是什麼呢?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政黨協商就關聯著我國這兩個重大的制度安排。

“政黨協商是多黨合作缺不了的魂,也是協商民主剪不斷的根。”《人民日報》文中曾這樣表述,“從協商民主的緣起看,政黨協商是“開路者”,正是其示範帶動,協商之樹才枝繁葉茂;從協商民主的功能看,政黨協商是“壓艙石”,不僅可以優化決策,更關乎政黨和諧與政局穩固;從協商民主的發展看,政黨協商是“風向標”,為其他協商形式的健全完善樹立標桿、提供借鑒。”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輿論認為,“風向標”意義更加突出。

《意見》提出,中共中央同民主黨派中央開展政黨協商的主要內容包括: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中共中央委員會的有關重要文件;憲法的修改建議,有關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議;國家領導人建議人選;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等重要問題;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重大問題;其他需要協商的重要問題。

記者還注意到,《意見》提出政黨協商的“書面協商的程式”明文規定,“民主黨派中央或其負責同志的調研報告、建議等書面意見,可由其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這讓民主黨派參政議政的“直通車”渠道更加有章可依。

《意見》明確要求,“要深刻認識加強政黨協商的重大意義,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政黨協商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統一領導、統籌安排,切實納入決策程式,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

在一些國家的視野裏,政黨之間沒有永恒的合作,只有絕對的競爭,在中國則不是這樣。“(中國的)這種政黨制度不是所謂的政治安排,而是中國這麼多年經過很多失敗、很多經驗教訓最後確定的這種政治制度。中國是不是沒搞過多黨制?搞過,民國初年中國的政黨最多的時候到了300多個,結果怎麼樣呢?政黨惡鬥、軍閥混戰,國家四分五裂。如果我們覺得還是按那種政黨制度發展的話,中國不可能取得今天這麼輝煌的經濟成就。”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説。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宣告了由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共同開創的中國特色的多黨合作道路正式開啟,當時,民盟主席張瀾在開幕式上發言指出,“這不止是中國歷史上一件光榮的大事,這是世界人類史上值得永久紀念的一個光榮的日期。”

中國從歷史上中國共産黨與民主黨派的“君子協定”,發展到今天執政黨與參政黨的共商國是,政黨協商已經活躍在國家政治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

這次《意見》的印發,對政黨協商營造寬鬆和諧的氛圍也提出了明確要求:“黨委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髮揚民主,形成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協商氛圍。堅持真誠協商、務實協商,鼓勵和支援民主黨派講真話、建諍言。堅持求同存異、體諒包容,提倡在協商中加強互動交流,允許不同意見表達,在各種觀點交融互鑒中凝聚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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