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副檢察長:我們官員權力太大了 留下尋租空間

發佈時間: 2015-03-14 10:41:36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 劉星 李超 | 責任編輯: 王靜

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兩個同比上升引起一些代表委員的關注。

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披露,去年,針對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索賄受賄的問題,查辦受賄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針對不法分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腐蝕幹部的問題,部署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查辦行賄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落馬官員的背後為何總能看到商人的影子?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林志梅發現,在一些貪腐案件中,常有官員懺悔走上犯罪道路“是朋友害了他,交友不慎”。

在一個領導幹部貪腐案件中,林志梅聽到兩種聲音:有人説,這個人很貪,獅子大開口;也有人説這個人很清廉,辦了很多事情,不拿錢。後來當事人告訴她,沒要錢的是因為接觸時間短,怕出事;要錢是覺得“比較鐵”,認為拿了錢沒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批腐敗分子被查處,隨之也牽出了一批官員背後的“商人朋友圈”,官商如何正當相處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

“在利益面前沒有朋友,如果你不在這個位子上,沒有這樣的職務,他還會不會是你的朋友?”林志梅認為,官商間正常交往是為了把工作做好,“要有底線,交往要有道”。

“我們官員手上的權力太大了!”在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看來,官員手裏權力過大,制度本身不規範,留下政商不正常交往的尋租空間。

“有權、任性”,成為一些官員的寫照。全國政協委員、研祥集團董事局主席陳志列對不正當政商關係的剖析尤為深刻:有些官員“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一些不法商人“信權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錢不信法”,熱衷於“劍走偏鋒、行潛規則、走夜路、甩紅包”。

重拳之下,“不敢腐”漸成氣候,但同時很多代表委員發現,不少官員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現在是“錢不要了,事也不辦了”。

陳志列説,現在一些官員“不吃、不拿、也不幹”,對企業家避之不見,還有的見了企業家滿臉笑容、客客氣氣,搞“軟拒絕”。過去的“勾肩搭背”變成了現在的“背對著背”。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有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

如何規範權力,讓官商相處有道?堅持簡政放權,進一步約束權力,大力清潔政商朋友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成為代表委員們的普遍呼聲。

李明蓉認為,歸根結底,要讓權力運作更規範、更透明,將一些廉政規定更加細化,如婚喪嫁娶能不能隨紅包、隨多少。“規則明確、規範細緻,對幹部是一種保護。”李明蓉很認同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提出的以治標來換取治本時間,“所謂的治本就是要法治化”。

全國政協委員、中外名人文化産業集團董事局主席陳建國講述了一件他親身經歷的事:他去加拿大拍攝紀錄片,一個朋友介紹政府部門負責審批的官員跟他見面。出於禮節,陳建國準備了一份從中國帶來的禮物:價值300多元人民幣的唐三彩工藝品。

讓陳建國感到意外的是,那位朋友得知禮物價格後告訴他:“絕對不可以。”按照規定,他們跟當地政府官員打交道,送的禮物不能超過10加元。300多元人民幣相當於50多加元,是規定數額5倍之多的“鉅款”。

這件事讓陳建國印象深刻:“他們的規定特別細,收這樣的禮物,對他們的政府官員來説是‘醜聞’。”

陳志列認為,建立健康的新型政商關係必須處理好權力與市場、權力與企業間的關係。“把權力置於陽光之下,才能防止權力成為私産,成為尋租套利的工具。”他建議,要建立黨政幹部正常聯繫民營企業的機制,“良好的政商關係需要官商正常交往,官員要堂堂正正走進民營企業,乾乾淨淨與企業家接觸交往”。

當下企業抱怨政府官員“臉好看事不辦”,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李稻葵認為,“現在的反腐敗,處在一個破舊立新、重塑政商關係的陣痛期,在新的商業模式、健康的政商關係生態下,不需要送大禮,不需要搞應酬,不需要拉關係,而是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商業本質經營。”

(記者 劉星 李超 實習生何林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