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全國政協22日下午在京召開雙週協商座談會,圍繞“殘疾人權益保障”協商議政、建言獻策。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大副主任劉江龍在座談會上發言。以下是他的發言摘錄: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大副主任劉江龍。
目前,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仍然是殘疾人最迫切的基本需求,而重度殘疾人的生存狀況更值得關注。為此,建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相應的重度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障制度。
一、在生活保障方面,一是建議完善和落實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享受低保制度。凡屬於無力就業的重度殘疾人統一視為分戶,均納入城鄉低保,實行全額保障,落實“普惠”政策;在普惠的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對重度殘疾人增發生活保障金,給予“特惠”傾斜。二是建立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補充制度。提高重度殘疾人繳費檔次,提高政府補貼標準;提高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對象的保障水準;並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銜接。
二、在醫療保障方面,一是建立重度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進一步擴大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國家對貧困重度殘疾人的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進行免費或補貼,用3年的時間,每年提高20%的配置率;提高重度殘疾人醫療保險參保標準和補貼水準,給予全額補貼。二是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重度殘疾人是殘疾人中最為弱勢的群體,其家庭較低的經濟收入和較高的護理費用支出之間矛盾十分突出。建議國家層面統籌加快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補貼標準要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殘疾人基本需求相適應。
三、建立中央公共財政對重度殘疾人基本保障專項國家制度。目前,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各地政府在推進,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只在個別地方有補貼。對此,應建立中央公共財政專項制度,加大中央財政資金的專項投入,以加強殘疾人專項補貼制度的整體設計和實施,為重度殘疾人提供切實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