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上海世博會實現“無煙世博”的目標,為推廣成功經驗,農工黨上海市委提交了《關於總結“無煙世博”經驗,提高本市控煙力度的建議》,原文摘編如下:
2010年10月29日,衛生部與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宣佈,上海世博會已實現“無煙世博”的目標,達到世衛組織《無煙草煙霧大型活動實施建議》。確實,為踐行“無煙世博”的承諾,上海市和世博園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進行控煙:一、出臺《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為“無煙世博”奠定法律基礎,並於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二、世博園區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煙,加強對園區工作人員的控煙教育和管理;三、清退煙草企業的捐款,全面禁止園區內煙草廣告、促銷、銷售行為,撤除了上海市中心城區、特別是世博會核心區域及其周邊道路所有戶外煙草廣告;四、利用報紙、電視等公共媒體、園區大螢幕及廣播等形式滾動宣傳控煙要求,並利用短信、公益海報進行控煙宣傳;五、園區內規劃設置吸煙點並設定明顯標識,不斷改進吸煙點的軟硬體設施,通過人性化服務引導參觀者在指定區域內吸煙;六、組織近400名志願者在園區內開展控煙勸阻活動,並定期由工作人員入園檢查控煙情況;七、開展園區控煙監測評估工作。實踐證明,這些控煙措施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據復旦大學“無煙上海”項目組調查數據顯示,92.8%的被調查者認為園區控煙情況較好。“無煙世博”成為我市實行區域性控煙的成功示範。
世博後,我們應及時總結“無煙世博”的實踐經驗,並將其成果進一步轉化應用到全市的常態化控煙工作中去。
目前我市控煙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
1、各行業控煙效果不均衡。
銀行、商場、超市以及各類公共文化場所控煙效果很好;教學單位小學、中學、高校參差不齊,呈現從小學到大學效果逐步遞減的現象;醫院、網吧、餐廳等場所控煙效果不佳。
2、對部分禁煙場所的控煙監管缺少操作性強的方案或細則。
我市控煙條例對餐廳、星級旅館、歌舞廳、遊藝廳等部分禁煙場所監督執法的提法上比較宏觀和原則,影響了實施效果。具體表現在:《條例》要求該類場所“室內區域可以劃定吸煙區或者設置吸煙室,吸煙區和吸煙室以外禁止吸煙”,但對吸煙區該如何劃定,以及其與禁煙區之間的界限等缺乏具體規定,導致有的餐廳本末倒置出現吸煙區大、禁煙區小,控煙區緊鄰吸煙區等不合理現象,而執法檢查卻難以操作。
3、執法部門控煙執法難、取證難。
由於吸煙行為具有即時性,導致現場取證困難,往往衛生監督人員趕到現場時,違法行為已經結束,吸煙者也已離開場所,處理違法個人缺少依據,即使有人舉報,執法人員也很難取證處罰。
為此提出建議如下:
1、以各條線、中心城區為突破口,將“無煙世博”的實踐經驗消化後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到全市控煙工作中去。
建議採取逐個突破的方法,一是從中心城區、中心商圈入手,應用世博會在區域控煙上的有效做法,強力控煙,爭取在1-2年的時間內創出如“徐家匯商圈、豫園商城、南京路步行街”等無煙示範區;二是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大各條線、各行業的控煙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控煙措施,集中精力逐個突破,爭取在醫院、學校等條線率先有所突破。
2、在對個人吸煙者處罰存在較大困難的情況下,應當著力加強對單位、企業的監督執法力度。
建議市文明辦把控煙實施情況作為一項評價指標,採取不定期暗訪等評測手段獲取真實的評價,在市(區)級文明單位評選中佔有一定權重。評價指標的設定需謹慎斟酌,力求科學、恰當,以確保單位控煙的實際效果。
3、擴大控煙志願者隊伍。
由於控煙工作涉及範圍很廣,而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和力量又非常有限,因此,各有關部門應加大工作力度,著力建設一支以重點控煙場所一線從業人員和市民組成的控煙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其流動監督和宣傳作用,彌補衛生監督部門執法力量上的不足。
4、儘早完善我市控煙條例。
建議結合“無煙世博”的實踐經驗和《條例》實施以來存在的問題,細化和改進相關規定,進一步改善其實施效果。
5、開展對比性的控煙監測。
以“無煙世博”為例,世博園控煙成果有目共睹,這一成績要用數據展示出來,評估數據要有橫向、縱向的比照。例如,同為區域控煙,可將一段時期內不同商圈(醫院、學校)的控煙數據作橫向比較,並通過一定的場合予以公佈,可以起到弘揚先進、推動後進的作用;對同一區域(單位)在不同時期的控煙數據也進行縱向比較,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無煙上海”是一項系統的管理工程,因此要開展常規性的對比監測,用數據監督、以數據説話。在此基礎上,建議在對內、對外媒體上廣泛開展宣傳,強化上海建設無煙城市的形象和決心。
(農工黨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