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教育已成為舉國關注的最大民生,教育投入已成為各級政府財政投入的最大領域。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但在教育經費使用中存在資訊公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監督等問題,對此民進黨中央撰寫提案建言獻策。以下是提案全文刊登:
近五年來,全國教育經費年均絕對增長額在2000億以上,絕大多數地區保證了“三個增長”法定要求的落實。2012年,全國首次實現教育財政投入佔國內生産總值4%的目標,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預計近2.2萬億元。如何更好的建立財政性教育經費公開並接受監督,是保障我國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作為最大的民生支出,人民群眾有權知道財政性教育經費的相關資訊,包括教育投入來源、教育投入總量、教育投入結構、教育投入效益,等等。但目前,我國中央和各地財政性教育經費的資訊不夠公開,缺乏有效的監督制度。
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健全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作的重要保證。”教育經費作為政府重大的財政支出,依法應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重點監督的法定程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確定了政府資訊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最新發佈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進一步為地方政府向社會公開資訊提供了法律依據。建議各級政府的教育投入資訊向全社會公開,並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一、建立教育經費資訊公開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教育經費財務收支公告制度,向社會公開教育投入和使用的狀況,拓寬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建言的有效渠道,使教育經費的分配使用處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財政性教育經費資訊公開,讓教育財政始終在陽光下運作,有利於廣大人民群眾監督各級政府教育支出佔公共財政支出的比例和法定教育投入“三個增長”目標的實現,有利於優化教育支出結構,有利於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使用績效。
具體的公開項目應包括:一是財政性教育經費的來源,包括地方政府財政性教育經費收入渠道及其數額、上級財政性教育轉移支付項目及其數額。二是財政性教育經費佔當年可用財力的比例,要按照財政決算計算,並在投入總量中扣除上級轉移支付數額。三是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包括教師工資水準及其支出總額、各級各類教育經費佔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及其數額、各級各類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及其總額,以及校舍建設與維修經費、大型設備購置經費數額,等等。四是當年主要教育專項經費,包括投入項目和數額,等等。
二、依法實施人大監督審查制度
將教育經費的收支依法納入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制度,制定科學的教育投入預算,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彙報,經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批准後方可執行。每個財政年度結束以及教育投入重大項目完成,必須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彙報和説明,並接受人大代表的詢問和質詢。如果問題重大,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可以行使否決權和問責制,以增強教育經費使用的嚴肅性、有效性和預決算監督的權威性,並嚴格防範財政風險,杜絕決策失誤,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的使用績效。
加強對財政性教育經費的監督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教育投入報告,批准教育預算、審議教育決算,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也是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體現。切實做好教育投入的審查監督工作,對於保障教育投入,特別是優化投入結構、提高投入效益,保障我國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供稿:民進中央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