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組建“專家智囊團” 提升建言實效

發佈時間: 2014-09-19 16:20:2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汪俞佳 | 責任編輯: 李琨

  中國網訊 1月初,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已率領民革中央調研組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課題赴北京、天津開展調研。這意味著,民革中央新一年的調研大幕已經開啟。

  回首2013年,民革中央圍繞國家中心工作建言獻策,參政議政工作取得豐碩成果。而一曲曲響亮的參政議政之聲,正源於民革全黨上下積極的行動。

  抓住主線 提升建言實效

  55件集體提案中有12件被確定為全國政協重點督辦提案;全年共開展32次考察調研,報送16篇調研報告;13篇調研報告得到中共中央高層領導批示;全年共有51篇社情民意資訊被全國政協採用……一組組亮眼數據,完整記載了民革中央過去的一年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問題積極建言獻策的足跡。

  截至目前,民革中央收到27個部委辦關於50篇提案的56件答覆,提案辦復率達94.3%。已經解決或採納的佔26%,列入計劃擬解決或擬採納的佔70%,用作參考的佔4%。其中,《加快完善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立法,推進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的部分建議已在修改後的《礦産資源法》中得到體現;《利用市場化機制解決鋼鐵産能過剩問題》的部分建議被國家發改委採納;《關於採用先進資訊技術構建國家人才資源庫,打造人才資源強國》提出的“為每個學生建立唯一‘學籍卡’”建議,在2013年秋季入學新生中落實。

  早在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舉行的民革十二屆二次中常會上,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就提出“舉全黨之力,做好重點調研”的要求。

  從民革繪製的參政議政藍圖上,可以清晰看到三條主線——社會法制、“三農”、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為此,民革中央發揮優勢,找準突破口,持續關注並組織開展了“環保執法體制改革”、“因監護人涉罪失管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發展特色高效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兩岸共建共同家園”等多個調研,足跡踏過大江南北,取得了一批豐碩成果。

  利用優勢“聯結”特色

  被徵地農民的土地權益如何維護?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誰來關心?農村留守兒童的人身安全和受教育權怎樣保障?……這些橫跨“三農”、“社法”兩大領域問題,被一一納入民革中央2013年的調研視野。

  為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充分發揮自身特色和優勢,2013年,民革中央將“三農”和“社法”兩個重點領域結合開展調研,把目光鎖定農村困難群眾權益保障,以期提出更全面的建議。

  2013年5月,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務副主席齊續春帶隊,民革中央與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組成的聯合調研組赴湖南長沙、湘潭、婁底等地,就“農村困難群眾權益保障問題”開展實地調研。 

  為將調研觸角延伸至多個省、市、縣,遼寧、山東、湖南、四川、廣東、寧夏等多個民革省級組織對該課題開展了同步調研。通過上下聯動、資源共用、發揮合力,民革中央最終形成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困難群眾權益保障工作的建議》,提出推動相關立法進程、建立多層次農村社保體系等多個建議,得到中共中央高層領導的批示和相關部委的積極回應。

  這種不同領域“聯結”、中央與地方“聯動”、集中與分散結合的模式,正是民革中央參政議政工作的新亮點。不僅如此,民革中央還以調研為契機,推動地方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支部組織為單位開展對口幫扶“牽手工程”,大大拓展與提升了參政議政領域和層次,實現了民革參政議政與社會服務、基層組織建設聯動發展。

  創新機制

  組建“專家智囊團”

  在民革十二屆三次中常會上,萬鄂湘曾指出,參政議政是民主黨派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一項職能,是參政黨服務社會和人民的主要工作形式。

  為進一步加強參政議政平臺建設,努力提升參政議政的科學化水準,民革中央積極向民革黨內外專家學者“借腦”,打造參政議政“專家智囊團”。一方面,強化專委會的平臺和抓手作用,在原有7個專委會基礎上增設“三農”委員會。另一方面,要求每個專委會都組建1至2個專題研究中心,截至目前,已有6個專委會成立了12個專題研究中心。

  記者了解到,各研究中心將直接圍繞民革參政議政工作的三個重點領域找準調研選題,做好調研的規劃和落實,力求提出具有前瞻性、戰略性、可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如,民革中央“三農”委員會農村金融研究中心將整合民革黨內外“三農”人才資源,圍繞農村金融問題建言獻策,共同推進農村金融問題的研究和解決;民革中央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法治研究中心”和“國際問題研究中心”將切切實實為我國當前面臨的法治方面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記者還發現,各研究中心的特邀專家名單中,民革黨外知名專家及相關單位負責人佔了將近一半,壯大了民革“專家智囊團”的隊伍,真正意義上拓寬了民革參政議政渠道。

  正如萬鄂湘所説,成立研究中心並不是擺擺架子,而是真正在參政議政上做到機制創新,切實發揮民主黨派的職能。

(民革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