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在北平中南海合影。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會議選出了由毛澤東任主席的政協全國委員會。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平二十二日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代理秘書長林伯渠在全體會議第二天會議上報告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經過。報告分四部分,要點如下:
(一)新政治協商會議發起經過
中共“五一”口號發表後各黨派團體熱烈響應
林伯渠在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作報告。
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中國共産黨及毛澤東主席多年來的一貫主張,發表宣言,提出:“聯合工農兵學商各被壓迫階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少數民族,各地華僑及其他愛國分子,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同年十二月,毛主席在對中共中央會議的報告中,再度重申這個綱領。毛主席的這個文告,使中國的民族統一戰線獲得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為後來各黨各派響應中共五一口號奠定了基礎。一九四八年五月一日中共中央在發佈的口號中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這個號召提出之後,立即得到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少數民族、海外華僑熱烈的響應和贊成。
(二)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成立經過
在堅固團結的政治基礎上成立了新政協籌備會
從一九四八年八月開始,代表各民主黨派和各民主階層的人士,從全國各地以及海外陸續來到解放區。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的代表人與已經到達哈爾濱的民主人士,對於成立新政協籌備會及新政協的性質任務等問題,獲得如下的協議。
關於新政協籌備會,決定:一、由中共及贊成中共中央五一口號的各主要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等共計二十三個單位的代表組成;二、新政協籌備會的任務為:負責邀請參加新政協的各方代表人物,負責起草新政協的文件,負責召開新政協的正式會議;三、籌備會組織條例推由中共起草送各方審閱,經同意後,俟籌備會集會時正式通過。
關於新政協的性質及任務等問題,決定:一、新政協參加範圍,由反對美帝國主義侵略、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反對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壓迫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組成,南京反動政府系統下的一切反動黨派及反動分子必須排除,不許參加;二、新政協舉行時間定在一九四九年,具體時間及地點由籌備會決定;三、新政協應討論和實現的問題有二:一是共同綱領的制定,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的建立。
十一月二十五日協議完成之後,國內形勢已起了新的根本變化。繼一九四八年秋季攻勢的大捷,特別是東北的完全解放,人民解放軍又獲得了淮海戰役的決定性的大勝利。國民黨主力在長江以北被完全消滅,中國人民解放戰爭在全國範圍內的最後勝利,誰都不能不承認只是時間問題了。這一個空前勝利的形勢,迫切地要求全國人民“將革命進行到底”。為了適應這一新的形勢,並且為了擊破美帝國主義卵翼的國民黨反動派的和平攻勢,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發表了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的“關於時局的聲明”,提出八項條件。對於這些號召,已經到達解放區的民主黨派與民主人士聲明一致支援,解放區以外的民主黨派與民主人士也有同樣的表示。大家一致承認中共的號召為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政治基礎。這樣,就使得新政治協商會議的成功,有了進一步的保證。
一九四九年的頭半年,英勇的人民解放軍解放了北平、天津、漢口、南京、上海、太原等全國的中心大城市,國民黨反動派基本上已被打倒,剩下來的只是消滅反動殘余的問題。在另一方面,統一全國之後,如何用最大力量來恢復與發展人民經濟文化教育等事業及鞏固國防的問題,被提上了日程。為了擔負這兩大任務,就必須迅速完成各項必要的準備工作,儘早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在這樣堅固團結的政治基礎之上,在時機業已完全成熟的條件之下,經各方協商之後,新政協籌備會于六月十五日在北平宣告正式成立。
(三)三個月來籌備工作概況
經過三個月嚴肅緊張的工作擬定三項重要草案
新政協籌備會成立會,亦即第一次全體會議,一共進行了五天,出席的計有新政協原提議人中國共産黨與贊成中共此項主張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界民主人士,國內少數民族和海外華僑代表人物等,一共是二十三個單位,一百三十四人。全體一致通過了“新政協籌備會組織條例”,並根據這個條例選出了常務委員會,負責辦理經常工作。常委會推毛澤東為主任,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等為副主任,李維漢為秘書長。
為了迅速完成召開新政協及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各項必要準備工作,籌備會決定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設立六個小組,分別完成下列各項任務,即:一、擬定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二、起草新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條例;三、起草共同綱領;四、擬定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方案;五、起草宣言;六、擬定國旗、國歌及國徽方案。
在成立會閉幕之前,第一小組即擬定了“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的文件,決定參加新政協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為:黨派代表十四個單位,一百四十二人,區域代表九單位,一百零二人,軍隊代表六單位,六十人,團體代表十六個單位,二百零六人,此外,另設一特別邀請單位,其代表資格、名額與人選由常委會另行協議。這個規定獲得全體大會的通過。
籌備會成立會閉幕後,一切籌備的工作繼續由常務委員會和上述五個小組分別擔負起來。籌備工作的重心是放在三方面上:其一是擬定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種文件;其二是推動並促成全國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教育、新聞等人民團體的籌備工作,並協助了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的成立;其三是根據籌備會首次全體會議所通過的“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協商各單位的代表名單。
經過將近三個月的緊張工作,上述三項工作都已于九月次第完成。各項文件在定稿以前,均經常委會和起草的各小組,以及在北平的籌備會代表和陸續到達北平參加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代表們,反覆研究,縝密商討。於是常委會即于九月十七日召開新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這一次會議中,審議並基本通過下列各項文件: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草案;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草案。至於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宣言草案及擬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詞譜建議案等兩項工作,則因尚未完成,會議決定把這兩項任務移交給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該兩項工作的兩個小組向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此外,這一次會議並批准了籌備會常委會關於籌備工作的報告。
(四)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名單”的決定的經過
以非常慎重嚴肅的態度擬定了全體代表名單
對於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與人選的問題,籌備會是用非常慎重嚴肅的態度來處理的。籌備會所擬訂的名單分為五類。除前項所述四類共四十五個單位,代表五百一十人,候補代表七十七人外,第五類為特別邀請代表,經籌備會常委會與各方面協商定為七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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