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和增進人民健康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幾年來,我國在繼續抓好試點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的基礎上,著力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由點及面,在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初步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是積極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目前,全國共有600多個縣(市、區)啟動了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試點醫院達1000多所,覆蓋了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全國已有22個省份的431個縣級地區取消了公立醫院藥品加成,17個省份對試點縣級醫院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調整,27個省份啟動了總額預付、按床日付費、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破除以藥補醫的改革撬動了公立醫院運作機制改革,與新補償機制相適應的縣級醫院管理、治理、監管、運作等體制機制逐步完善。二是以北京、上海、深圳、鄂州等為代表的試點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如北京市以“四個分開”為切入點推進體制機制綜合改革。通過成立醫管局、試點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提高醫院管理水準。上海市立足長遠、將公立醫院改革與城市發展建設緊密結合,完善郊區和新區醫療服務體系,分批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有效引導和調控了醫療服務行為。三是醫療資源結構佈局得到優化。強化了區域衛生規劃,加強了新區、郊區等薄弱區域和康復、兒科、精神等薄弱領域的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全國1200多所三級醫院對口支援2600多所縣級醫院,在中央財政支援下全年共培訓縣級醫院骨幹醫師1.2萬人。北京、深圳、昆明、廈門、溫州等城市在價格、土地、稅收、醫保定點、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在規劃中明確新增醫療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2012年1-10月,民營醫院的診療人次和出院人數分別佔全國總量的9.6%和10.1%,比2011年均有所提高。
但與此同時,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逐步在試點中顯露。主要表現在:我國優質醫療資源嚴重不足、配置不合理的矛盾進一步突顯;醫療資源縱向流動的需求與公立醫院的管理體制、治理機制、補償機制、運作機制等還不相適應;調動公立醫院醫務人員積極性的人事、分配、編制、社會保障等方面改革還需進一步深化。
為此,我們建議繼續拓展和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總結推廣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改革經驗,進一步推進試點城市改革試點工作,力爭在以下關鍵環節取得突破。
(一)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優化醫療資源結構佈局。一是修訂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調控醫療資源配置,約束不合理規模擴張。二是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探索選擇若干大中型城市,通過託管、建立醫療集團(聯合體)、院辦院管等方式,試點建立相對緊密的分工協作機制,完善管理、補償、運作、監管等配套政策,配合醫保分級支付政策,探索在大醫院建立全科醫學科,組織一批醫務人員走訪基層擔任全科醫學帶頭人,實行簽約服務,負責全科醫師培訓,組織協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雙向轉診。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推動建立分級診療格局。適當擴大公立醫院編制總量,作為向基層輻射的人才儲備。
(二)推動基本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價格、財政等補償政策,破除以藥補醫。一是進一步推動基本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醫保支付的科學化水準,提升基本醫保資金運作效率,合理調控和引導醫療服務行為。二是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體系調整,適當提高護理、診療、手術等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三是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才培養、離退休人員經費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政策。
(三)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在大衛生框架下合理界定醫療服務監管和公立醫院舉辦職能,按照責權對等、精簡高效的原則,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産等出資人職責;積極穩妥推進衛生監管體制改革,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要求,對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分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等依法依規管理,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安全品質和服務行為監管;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將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等經營管理許可權下放給院長;探索建立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作機制。
(四)多措並舉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一是建立競爭性的人事制度。創新編制管理辦法,堅持競聘上崗、按崗聘用,探索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二是完善激勵性的分配製度。提高醫院人員經費佔業務支出的比例,加強人員績效考核,提升醫務人員收入待遇水準。三是建立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推廣上海市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經驗,制定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落實經費保障,探索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與醫師執業資格認定相銜接。
(五)積極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發展,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鼓勵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行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全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培養,提高醫務人員技術服務水準。抓實抓好城鄉對口支援工作,提高縣級醫院技術能力和管理水準,爭取早日實現“大病不出縣”的改革目標。力爭2015年底在90%的縣級醫院取消以藥補醫機制。提高對重大疾病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確保20種重大疾病中的大多數病種盡可能在縣級醫院得到診治。
(農工黨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