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鄰避”衝突 加強解決機制研究

發佈時間: 2014-09-15 13:14:52 | 來源: 中國政協 | 作者: 民盟盟員,浙江圖書館首席諮詢專家 | 責任編輯: 李琨

近期,杭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九峰項目”建設引發了社會的關注。杭州市委、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理解公眾的心情,但這種“歡迎建垃圾焚燒場,但不要建在我家門口”的“鄰避”思維讓政府左右為難。的確,由於PX項目建設和垃圾焚燒廠選址等引發的社會群體性事件在我國時有發生。縱觀國內外歷史,“鄰避”現象幾乎是伴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展而同時出現的。然而,在我國公眾存在“鄰避”思維的同時,“一鬧就停”也是政府在面對穩定與發展客觀矛盾時的慣性選擇。這種問題的嚴重和緊迫與現實研究的缺乏形成鮮明對比,説明政府應該加強鄰避衝突解決機制的研究。

注重公眾參與規則的建立。必須承認,由於PX項目建設和垃圾焚燒廠選址等引發的衝突,不能簡單將其當成科學與愚昧的鬥爭,而應該理解成人們的公眾意識和環保觀唸有了很大提高。之所以出現衝突,“鄰避”設施建設選址程式中沒有公眾廣泛參與是一個重要因素。美國歷史上也曾出現一些因為沒有重視公眾參與而引發的“鄰避”衝突事件。在設置諸如垃圾填埋場、化工廠甚至核電廠等“鄰避”性設施時,人們希望該類設施能夠遠離自己、落址他處,這種觀念一度成為美國“1980年代的大眾政治哲學”。許多專家學者通過研究歷史上“鄰避”設施設置成功與失敗的案例,發現促使社區同意接受“鄰避”性設施的最重要的兩個因素是:公眾的廣泛參與和社區居民對設施的充分信任。1990年,美國召開了相關問題的國家研討會,並就此制定了一套應遵循的規章制度,強調的就是建設選址程式中要“制定一個基礎廣泛的參與過程”。

做好利益補償工作,提高支援率。由於環保焦慮産生的“鄰避”思維,根本上還是公眾對企業自律能力的不信任和對政府監管能力的不信任。改變這種不信任也許是一項更為複雜的工程。總結過去的經驗,政府解決“鄰避”問題,最早可以使用的方式,應該是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1989年,美國田納西州一項關於市政垃圾填埋場的調研中發現,在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居民的支援率只有30%,但當提供一定經濟補償時,支援率幾乎翻了一倍。媒體也報道過,台灣地區現有的20余座大型現代化垃圾焚化廠,在早年興建時,也遭到過選址周邊居民反對。為了得到理解和支援,當局推出了敦親睦鄰政策,制定了嚴格環保標準和回饋機制。台北的內湖、北投、木柵等三座垃圾焚化廠在廠區或周邊建有網球場、溫水游泳池、健身房和圖書室等設施,免費或低價供周邊居民使用。當這些設施一旦和周邊社區的改造整合在一起,便進入一個良性的迴圈,人們對其不排斥甚至持歡迎態度。

通過志願和競爭等方法把選址權力返還給公眾。德國曾採用“共識會議”的方式化解“鄰避”衝突。地方政府在“鄰避”設施選址建設前,會與當地居民代表溝通對話,反覆討論。而居民可選擇自己信賴的專家主持環評,一同參與設施的規劃、補償等各個環節。這種“共識”,本質也就是一種志願和競爭選址的程式。從某種程度上來説,是把選址的權力返還給公眾,由他們自己去衡量設施設置帶來的利弊得失,從而決定是否接受設施建造。這時候,政府可以將專業機構確定的符合技術規範的幾個場所向公眾公開,設施開發者制定出相應的補償標準,讓各地區通過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參與競爭設場。同時,設施開發者還可以向那些真正感興趣的地區提供資金來做有關設施的調查、研究,讓更多的地區加入到競爭的行列中,從而讓公眾體驗到自己的權力。

總之,“鄰避”設施選址問題不是簡單的政府與公眾對話或對公眾進行科學知識的普及的問題。政府應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建立健全解決“鄰避”衝突的機制,並根據中國的國情應用於實踐,從而提高政府化解“鄰避”衝突的手段和能力。(作者:民盟盟員,浙江圖書館首席諮詢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