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政協副主席何香久:讓農民真正享受到“文化紅利”

發佈時間: 2014-02-25 21:09:33 | 來源: 中國網政協 | 作者: 馮昭 | 責任編輯: 馮昭

基於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儘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進程。公共文化服務一定要立法,只有立法,把公共文化服務納入法制軌道,有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公共文化服務立法滯後,已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主要瓶頸之一。

二、切實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水準,深入拓展公共文化服務深度和廣度。尤其要把加強文化陣地建設作為基礎性、戰略性的工程來抓。打造軟環境,聚集正能量。疏通文化民生的脈絡,向農民提供合適的文化服務方式和文化産品,推進農村文化供給的項目式生産。堅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項目化。另外,可通過文化資源的橫向流動,更有效地進行文化資源整合,開展城鄉文化共用、共建活動,強化文化體系的交融力、影響力和感染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讓農民切實感受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普惠價值,獲得實實在在的“文化利益”。

三、加大政府公共財政對農村文化事業的投入。“十一五”以來中央財政對文化事業建設的投入年均增長23%,“十二五”明確提出要加大財政對文化建設,特別是公共文化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這個投入比例應向農村文化事業傾斜。應適當增加農村文化事業在財政支出中的佔比。同時應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文化建設。

四、深化農村文化管理體制改革,應把鄉鎮文化站的性質由事業型轉化為行政事業型,並增加其編制。增強文化站作為文化行政事業單位的穩定性。使其既能履行文化行政管理職能,又能履行文化業務組織輔導職能,最終擔負起農村大文化建設的重任。同時大力倡導務實作風,力戒文化站建設過程中的形式主義。

五、理順人才機制,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加大對農村文藝人才培訓力度,在相關管理部門建立農村文化人才庫,做到管理有底數、有臺賬。可出臺相關政策,吸引學有專長的大學畢業生到鄉鎮文化站工作,並鼓勵“文化志願者”投入公共文化服務中來。

<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