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河北省滄州市政協副主席何香久提交了《關於關注“文化民生”,讓農民真正享受“文化紅利”的提案》,提案建議:儘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進程;切實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水準,深入拓展公共文化服務深度和廣度;加大政府公共財政對農村文化事業的投入;深化農村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理順人才機制,加大對農村文藝人才培訓力度。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有10億以上,如果“文化紅利”最終不能為廣大農民所共用,那麼“文化民生”將無從談起。
經過改革開放30餘年的農村,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提高。農民的文化需求也越來越呈現多樣化、個性化和分層化的特點。但現在農村文化的大格局尚未形成,很多農村文化貧弱的現象仍然沒有得到改觀。具體表現在:
一、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尚未完善,很多農村缺乏文化硬體建設,文化生活貧乏、單調,盲點多,有的農村甚至全村沒有訂一份報紙,更遑論其他文化設施。由於文化建設的缺失,以至於在一些地區封建迷信死灰複燃,賭博風盛行,一些邪教組織也乘虛而入,將農村作為發展信眾、傳播“教義”的基地。這應該引起充分注意。
二、理應擔當起發展、繁榮農村文化重任、在農村文化舞臺上“唱主角”的鄉鎮文化站,有很多至今仍未走出困境。有些地方的鄉鎮文化站有人、有牌子,卻沒有文化工作的內容。文化站的人往往被抽調從事一些“打補丁”的工作,還能夠勉強開展活動的文化站,也是場地、設施陳舊,項目、形式單調,年年一副老面孔、老套路,少有創新。一些鄉鎮文化站由於經費短缺(甚至完全沒有經費),從業人員老齡化、素質差等原因,難以為繼,名存實亡,作為鄉鎮群眾文化事業單位的主導地位和群眾文化活動場所的示範功能也逐步萎縮,其存在價值受到嚴峻的挑戰。
三、農村文化工作依然存在“面子上作文章”的形式主義傾向。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文化建設得到了重視,文化行政部門採取了一系列舉措,發展農村文化事業。如在鄉鎮建立農村文化中心,組成集文化、宣傳、業餘教育、體育等事業為一體的鄉鎮社會文化聯合體。但因為所涉及的相關主管部門往往各打各的鑼鼓,各有各的利益範疇,所以難以協調,文化站最終還是換湯不換藥。文化站有考核定級的量化標準,為了達標,通過驗收和評估,一些鄉鎮往往採取移花接木的手段,去租場地、借圖書,一旦驗收結束,依如故我。形式主義的考核和驗收,起不到促進文化站工作的作用,反而會斷送文化站的生命。
四、農村文化事業人才匱乏,青黃不接。沒有專門人才,文化工作就難有創新,難免會走老路、唱老調,缺乏生機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