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左定超提交了《關於支援小額貸款機構發展的提案》,提案建議:明確對小額貸款機構的法律性質和地位;加強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力度;出臺政策將小額貸款機構納入央行徵信系統;提高小額貸款機構在銀行融資的上限。
2005年2月,國家為解決農民增收難題,第一次提出可以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這被外界視為商業小額貸款機構在中國獲得“最終通行證”的一個信號。同年5月,央行正式決定,在中西部地區民間融資比較活躍的山西、陜西、四川、貴州四省進行民間小額貸款試點,只確定基本原則,具體實施方案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同年年底,山西省平遙縣在全國率先成立了“晉源泰”、“日升隆”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嘗試以民間資金為依託,以服務“三農”、支援農村經濟發展為重點,為農戶提供小額貸款。私營商業性的小額貸款機構首次在中國得到了認可。
2008年7月,中國銀監會和央行聯合發佈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設立條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和監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此文件出臺後不久,浙江、上海等地率先完成了第一批的小額信貸公司申報、審批工作,標誌著我國小額貸款事業開始沿著正常軌道運作。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對於信貸的需求日益增加,小額貸款機構迅速發展起來,全國各地小額貸款機構數量迅猛增長。據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機構6080家,貸款餘額5921億元,全年新增貸款2005億元。不可否認,小額貸款機構的存在對中國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一、聚集閒散資金,規範借貸行為。小額貸款機構將民間閒散資金和非法的民間融資轉變為集中管理的合法的公司信貸行為,推動大量民間資金向金融資本轉化。並且小額貸款機構的信貸行為在融資的合法性、規範性、安全性等方面都明顯強於民間借貸,可以促使更多的民間閒散資金逐步向陽光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二、服務“弱勢”群體,推動經濟發展。小額貸款機構能對急需資金但受抵押擔保或銀行信貸條件限制而難以得到支援的融資弱勢群體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援,且擔保方式靈活,貸款手續相對簡便快捷。滿足了地方中小企業、農村基層經濟組織等流動資金和小額貸款的需求,間接地支援了地方經濟發展。
三、促進地方金融體系多元化。小額貸款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並存,形成不同層次上的錯位互補,彌補了銀行等機構遺漏的融資缺口。同時與其他金融機構密切合作,改善了地方金融環境,推動了地方金融體系多元化發展。
雖然,小額貸款機構的設立、發展,為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然而,小額貸款行業正式發展起來的時間還不足5年,且是一個風險性較高的行業,在發展環境以及自身運作方面還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