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山西省政協副主席衛小春提交了《關於解決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中存在問題的提案》,提案建議:科學理解中央調整政策,深入調查研究當地實際情況,及時對已調整的學校進行摸底、總結,制定糾偏措施;建立農村文化陣地,營造農村文化氛圍;應建立受決策影響主體的利益表達機制,做好順應民意的工作;切實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教學點的扶持工作;切實改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待遇,穩定教師隊伍;加強撤並學校資産管理。
一、佈局調整的背景
1986年7月1日國家頒布了《義務教育法》,1998年教育部頒布《關於認真做好“兩基”驗收後鞏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合理調整中小學佈局。自此,“中小學佈局調整”列入了教育政策議程。在我國城市化進程普遍加快,農村地區學齡人口減少的特殊背景下,2001年《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頒布實施,我國農村中小學開始了新一輪學校佈局大調整,重點解決農村學校“佈局分散,規模較小”的問題。2002年,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出臺,實質上是因為“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接濟不上,導致大規模拖欠教育工資,大面積危房需要改造等而採取的不得已措施。2004年、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等分別針對調整中出現偏離政策的問題,要求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工作要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穩步推進、方便就學的原則進行。特別是2006年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的義務教育法後,教育部加大了佈局調整工作的指導力度。2010年教育部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再一次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調整中小學佈局時,要統籌規劃、實事求是,避免盲目調整和簡單化操作,不搞“一刀切”。國家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反映了國家對於佈局調整和農村教育均衡發展問題的高度重視。
以山西省太原市為例,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涉及清徐縣、古交市、陽曲縣、婁煩縣,自2001年《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頒布以來,特別是從2006年新的《義務教育法》實施和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實事求是做好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工作的通知》之後,各地方教育部門在當地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均分別制定了“調整規劃”,就佈局調整作出了安排。據統計,自2006年至2011年,太原市共撤銷學校219所,其中:清徐縣22所,古交市62所,陽曲縣79所,婁煩縣56所。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是適應我國農村地區學齡人口變化,提高教育品質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趨勢。各級政府能夠認真貫徹國務院和教育部關於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的有關政策,結合當地經濟、社會及人口發展的實際,及時調整步伐、積極整合各類資源、完善調整措施,保障了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的順利進行,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
一是宏觀上順應了農村人口變化和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實施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人口出生率不斷下降,農村地區人口不斷向城鎮流動和聚集,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級學齡人口不斷減少,如太原市婁煩縣人口出生率2011年比2006年下降了0.19%以上,鄉鎮以下農村中小學招生數下降了59%。
二是總體上促進了縣域內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均衡發展是現階段我國義務教育改革和發展任務的重中之重,《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應率先在縣城推進和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如太原古交市2006年以來,統籌和整合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中小學佈局調整、危房改造等各類基建專項資金共計2.2億元,完成鄉鎮及以下農村地區學校新建新舍5.8萬平方米,新增寄宿制學校4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