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談三中全會《決定》:做好"活力"這篇大文章

發佈時間: 2013-11-19 09:42:54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張淑君 | 責任編輯: 王金梅

全國政協常委李毅中曾參加過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十七屆三中全會文件的起草,在他看來,十八屆三中全會所作的《決定》中一個突出的亮點是“活力”二字: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李毅中:做好“活力”這篇大文章

李毅中(資料圖)

“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增強企業活力都是一篇大文章。”李毅中為此開列了五個藥方藉以點題:第一是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第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企業決策水準。第三是加強技術創新,在推動技術進步的過程中,大企業要發揮骨幹作用,小企業發揮創新作用。第四是結構調整,大到國家産業佈局調整,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産業轉移,産業集聚,小到企業無論是在國內還是走出去並購,要把中央這些既定的方針政策落實到企業經營戰略裏。第五是做好服務,用良好的服務取得社會信譽,保持市場佔有率。

李毅中表示,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最好實現形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更進了一步,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這是對十六屆三中全會論斷的發展。

“就國有企業來説怎麼辦?我覺得要打破框框,國有股減持,增資擴股,股權分置。沒有上市那一塊要繼續解放思想,制定新的細則,加大力度,更多地吸收民營資本,吸收外資,吸收社會資本。”

“對民營企業來講,也可以通過合作上市,吸收社會資本,成為一個混合所有制企業。根據行業的性質,在建新項目、建新公司時,國有和民營一塊兒搞,可以是國企控股,也可以是民企控股。”

李毅中坦言,《決定》裏對於國有企業的深化改革講的比較細,筆墨比較多,也很富有操作性。對非公有制企業如何深化內部改革,筆墨少了一點兒。“《決定》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裏面的精神和做法,民營企業也應該參照。比如建立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民營企業也要建立,不能停留在初期家族式的管理,也要培養職業經理人,也要大幅度地提高員工的素質。”

李毅中説,“我們的企業家,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在看到外部環境改善受到鼓舞的同時,不要等待,更多地應該考慮自己怎麼辦,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