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三中全會首次強調了要“穩定稅負”,對此,有觀點認為,這可能意味著萬眾期待的加大減稅力度無望。
不過,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穩定稅負指的是穩定宏觀稅負,由於經濟總量的增加,要穩定宏觀稅負就需要繼續進行結構性減稅,“兩者是齊頭並進的。”
全會還提出要“明確事權”,賈康認為,不同政府層級間的事權劃分要考慮多種因素,一般而言,屬於全國性的公共産品,理應由中央政府牽頭提供,地區性的公共産品,則適宜由地方政府牽頭提供。具體的支出責任,應合理地對應於此,分別劃歸中央與地方。
事實上,營改增的全面推進已開啟了中國新一輪財稅改革。不過,在賈康看來,下一步稅制改革還應包括優化政府收入結構與稅制結構、完成增值稅改革、改革個人所得稅、改革和強化房地産稅等多個方面。(黎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