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管局11月8日發佈《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相關措施》。措施表示,將進一步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該措施,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從不得低於60%提高至不得低於70%及以上。另外,對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稅收或社保費年限,從1年以上調整為2年以上。
以下為文件全文:
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相關措施
(2013-11-8)
近年來,上海堅決貫徹國家各項房地産調控政策措施,採取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住房限購、增加土地供應等綜合措施,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調控取得積極成效,市場運作總體平穩。2011年、2012年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數全年漲幅分別為2%和0。今年以來,住房價格波動較為明顯,近期隨著交易量上升,房價上漲壓力加大。對近期房價持續上漲,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近日市政府常務會議進行了專題研究,會議明確本市將進一步按照“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不斷完善房地産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有效抑制房地産市場價格過快上漲,會議明確了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的相關措施。
一、落實各區縣房價調控目標責任制。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今年初本市明確的房價調控目標積極採取措施,嚴格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加強市場監管,查處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及違反限購政策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切實承擔穩定房價、穩定市場的責任,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應。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應量在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供應量的基礎上,再增加30%的供應量,確保住房用地供應1000公頃。優化結構,進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應,加強土地市場跟蹤分析和交易預警管理,確保土地市場交易平穩。
三、進一步完善“四位一體”、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實行“應保盡保”、“願配盡配”;加快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擴大受益家庭規模;推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和分配供應,盡力滿足保障對象租賃需求;繼續做好徵收安置住房搭橋供應,確保舊區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參照物價、收入等因素,研究明年放寬廉租住房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努力擴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進一步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從不得低於60%提高至不得低於70%及以上。
五、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稅收政策。做好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預徵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強化部門間資訊共用機制建設,堵塞稅收漏洞。繼續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工作。
六、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調整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稅收或社保費年限,從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
七、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房管、地稅、民政、人保等部門要發揮資訊聯網、數據交互共用的作用,加強審核。房管、工商、地稅、價格主管等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商品房銷售備案管理等規定。加大開展房地産經紀市場治理工作力度,嚴厲查處騙購、騙稅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並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