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盟:商簽兩岸文教框架協議 共同推動“識正書簡”

發佈時間: 2013-11-06 14:09:04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王金梅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灣省人士組成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同中國共産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加快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框架協議,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的提案。

武當山-海峽兩岸交流基地(資料圖)

以下為提案內容摘編:

綿延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偉大精神的結晶,是全體炎黃子孫生生不息的創造,是兩岸同胞血脈相連的共同精神家園,需要我們倍加珍惜與呵護,不斷繼承與發揚。中共十八大強調指出,要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這就要求我們,要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務實的精神和有效的舉措,充分發揮中華文化的紐帶和橋梁作用,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精神支撐、更加旺盛的生機活力、更加豐富的人文內涵。為此我們建議,以加快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框架協議(台灣方面稱為“文化ECFA”)為抓手,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從而有力地增進兩岸同胞的民族和國家認同,更好地為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當前,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框架協議,具有較為有利的條件。

一是基礎牢固。近年來,隨著兩岸交流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格局的形成,兩岸文化交流規模不斷擴大,層次不斷提升,範圍遍及文學、藝術、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影視、科技、教育、體育、歷史、宗教、新聞出版等領域。通過交流,消弭了隔閡,增進了感情,也為商簽協議創造了條件。 二是時機難得。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鞏固深化期,加快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建設步伐,無疑可為雙方開展政治對話作好必要的鋪墊和準備。 三是歧異較少。目前看,這個設想不涉及政治性敏感問題,與兩岸的相關規定沒有衝突和矛盾,也不存在較大的人為障礙。

基於此,我們建議:

第一,兩岸協商適時設立文化問題專門委員會和互設文化辦事機構。由於商簽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領域廣、範圍大、項目細、時間長,程式繁雜,全部由兩岸“兩會”承擔顯然不現實,宜設立政府授權、雙方專家參與的專門委員會來具體商議。同時,鼓勵兩岸民間文化團體互設辦事機構。 第二,仿傚ECFA,先談框架,後充實補齊細則。考慮到文化也具有一定的意識形態色彩,故可仿傚商簽ECFA的辦法,先謀定框架,後商量細則。框架可包含相關協議的主要原則、理念,以及協商的階段、進程、時間表等。 第三,通過大力推動落實具體的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項目,將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推向深入。一是共同整合經營“孔子學院”與“台灣書院”。目前大陸已在世界各地設立了300多個“孔子學院”。台灣從2010年起也開始在境外設立“台灣書院”。兩者都意在傳播中華文化,功能、內涵基本相同。建議雙方友好協商,實現資源整合、共同管理,形成合力。 二是共同致力於中華歷史文化的研究。建議兩岸史學界專家學者共同成立中華歷史文化研究機構,共同舉辦中國歷史文化源流及趨勢研究方面的論壇;把兩岸文博單位及民間的文物史料資源充分利用起來,合力發掘、考證、研究,在取得學術成果的同時,為增進兩岸文化認同拓展新的空間。 三是共同推動“識正書簡”。這有利於中國文字的傳承與發展,有利於“一國兩字”平穩過渡到“一國一字”。四是共同打造文化交流合作精品。積極辦好兩岸民間藝術節、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産月、兩岸文博會、兩岸圖書交易會等重要活動,並籌辦抗戰文化、中華復興之路等高水準論壇,弘揚中華文化的精髓與時代精神。 第四,營造有利於文化交流合作的寬鬆環境。落實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共同維護兩岸文化市場秩序。擴大兩岸出版物貿易和版權貿易,拓展廣電媒體交流,加強數字新媒體合作。促進兩岸文化創意産業探索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共同拓展海外市場,擴大中華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文化是民族的財富,也是時代躍動的脈搏。我們希望,在當前這個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通過加強兩岸交流與合作,共同保留、傳承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情感智慧和美好願景,使文化認同更有力地助推祖國統一大業,早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