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雋琪:補齊農村教育短板 為解農村教師問題出實招

發佈時間: 2013-11-05 19:22:1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嚴雋琪 | 責任編輯: 馮昭

在這裡,我談幾點認識:

一、在城鎮化的背景下思考農村教師隊伍的建設。民進中央的調研報告是這樣描述我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階段性特點:一是初級性,指各地主要是改善了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的基本辦學的硬條件,離教育品質均衡還有較大差距;二是行政主導性,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多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尚缺少基層自主、自覺的努力和多元積極性。三是脆弱性,指各級政府投入的財力是巨大的,個別地方已佔到當地民生投入的較大份額,但僅僅達到初級均衡,而實現更高水準的均衡後勁不足。很多舉措尚屬於權宜之計,而不是成熟的制度設計,還不能適應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尤其是應對新一輪城鎮化發展需要。

在快速城鎮化這樣一個歷史性巨變的背景下,我國農村空殼化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大批農村孩子離土進城了,留下的往往屬於難以離開鄉村的群體,校點分散的問題依然突出,據統計,目前有100多萬農村在校生分佈在6萬多所校均在校生不足50人的農村學校裏。隨著城鎮化的推進,這一數字還會增大,這對農村教育師資配備提出了嚴峻挑戰,農村教育該如何辦?村小和教學點是農村教育的末端,教師個體對孩子的影響最大,但是,偏偏在現實中這個末端卻最難引進和留下好教師。這個難題需要佈局規劃的前瞻性與系統協調性,又要提高應變能力,進行教育體制和機制的進一步改革。城鎮化是我們今天討論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的趨勢性變數。

二、從“公平和品質”的視角謀劃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供給。“公平”和“品質”是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主題,應該成為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戰略主題,成為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的指導思想的一部分。我們看到,為使農村兒童“有學上”,農村學校執行國家課程計劃,基本上解決了“有人教”,也基本改進了校舍和辦學設備設施等硬體條件的均衡;但民眾進一步有“上好學”的需求,所以,在解決數量上“有沒有”問題的同時,必須對品質上“好不好”的問題有實實在在的思考和舉措。師資品質是教育品質之本,農村教師隊伍的結構優化和品質提高是緊迫的任務。實現和保障農村兒童平等的教育發展權利,實現教育公平,與實現和保障農村教師的平等權益,包括公平的生活待遇、工作條件和發展權利,是不可分割的。教師職業本源性地包含著奉獻精神,但是,作為政府提供教育基本公共服務的責任,不能讓農村義務教育僅僅建立在這樣一個道義基礎上。我國在1996年對義務教育法進行了修改,農村教師的權益是有法律法規作依據的。所以,今天討論農村教師的待遇和職業發展問題,就是探討如何有效實現和保障農村教師的合法權益。

三、更加注重激發教師的主動性和職業認同感。教師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關鍵,是提高教育品質的能動因素,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保證,是一切重大教育變革的核心力量。教師所能發揮的作用是其他任何硬體資源都不能替代的。反之,硬體資源,包括資金投入在內,在其相對匱乏的情況下,卻可以由教師發揮能動性來彌補,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舉例來説,陶行知先生民國時期創辦的“南京曉莊鄉村師範學校”和抗戰時期的西南聯大等,正是在國家動蕩、民族危難之際,都是校長和教師以高尚的職業精神和巨大的能動性,克服物質條件的極度匱乏,而培養出大批優秀人才的。任何一所高水準的學校,一定是有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做支撐的。所以,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與制度設計,必須要著眼于激發校長和教師自主的、內生的活力,使教師隊伍不僅“業務精湛”而且“充滿活力”,不僅樂於而且善於“樹德育人”。在社會上,要真正使教師在職業排序中成為令人嚮往的職業。農村教師隊伍建設,要與整個教育體系,包括教育管理、學校制度等的變革聯繫起來,用科學合理的體制和機制來引導和保障教育真正回歸育人的本質,來培育和維護教師的職業精神,保障包括農村教師在內的廣大教育工作者享受到教育生活的幸福,追求心中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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