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括碧桂園、萬達在內的瀋陽市72家房地產公司聯合作出承諾:房子不降價,降價我們補。
也就是說從現在起1年之內,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房一旦出現房價下跌,公司都將給業主補償差價。這些開發商在賣房時必須與購房者簽訂協議,並把上述承諾寫進協議。
此協議一齣,被坊間普遍解讀為“不降價聯盟”。也有業內專家及法律界人士質疑,此舉有聯合操縱市場價格之嫌。
瀋陽市房地產研究所所長范翰章認為,如果老百姓不用擔心房子貶值,消費信心就會提升,“該買就買了”。這個解除買房後顧之憂的辦法就是大家一起承諾:降價就補差價。據悉,瀋陽市政府將參與監督此事。
據稱,此項措施從本週開始實施,但具體的操作細則還沒下達到各銷售部。幾家參與了該協議的地產公司銷售人員也很茫然,表示如何補貼還只有領導知道。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對此表示,降價後開發商承諾補貼業主是允許的。但要看具體的行為是否觸犯相關法規,包括市場份額和市場大小,是否會影響競爭,協議的目的等。
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認為,由於市場基本的供求關係,或者說在市場競爭的規則面前,這種聯盟註定是短期的。
這種模式在全國來說並沒有可推廣性,如果銷售是正常的,這種聯盟沒有實施基礎,如果銷售低迷,為了維護價格而實現不了交易,會導致有價無市。“對於小企業來說,肯定是熬不住的。”
對此承諾的可行性,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所長助理何帆對此表示,“不出半年,現在達成的集體行動肯定土崩瓦解。” (本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楊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