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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期間禁止隱形侵權 部分運動員代言廣告暫停

時間: 2008-07-03 12:26:39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本身不是奧運贊助商,卻使用與奧運賽事相關運動員作廣告代言。中國廣告協會認為,這種奧運運動員代言非贊助商的廣告也屬於隱形侵權,將在8月1日至27日廣告控制期間停播。
    
    7月1日,中國廣告協會向所有廣告經營者發出營造奧運廣告市場環境通知:將按照贊助商名錄對奧運廣告進行監督,從8月1日至27日北京奧運會期間,非奧運贊助商在廣告中如果邀請了現役並參加本屆奧運會的運動員、教練員、官員等作代言,在沒有得到奧組委的特別授權和批准下,將無法在媒體刊播。
    
    據記者了解,目前使用參賽運動員作代言的非奧運贊助商有不少,包括:用跳水隊員胡佳作代言的“耐克”,用跳水運動員作代言的“雅芳”,用劉翔作代言的“安利”和“卡迪拉克”,還有簽下國家羽毛球隊的“361°”。此外,“美的”攜手中國國家跳水隊,“東芝”請來郭晶晶演繹,“長虹”邀請中國乒乓球隊,“康佳”請來國家帆船帆板隊,TCL攜手中國女子網球隊……前不久,跳水名將郭晶晶又出現在“韓泰輪胎”的廣告中。而與參賽運動員“結緣”最多的要算“安踏”了,20公里競走選手李高波和宋紅娟,擊劍三劍客譚雪、王磊、張亮亮在廣告中紛紛亮相。這些廣告的表現形式都是以運動員與產品搭配,和奧運贊助商的廣告手法如出一轍。
    
    誰都知道,奧運市場是塊大蛋糕,而奧運期間的廣告宣傳更是“寸秒寸金”,這些花重金簽下體育明星的非奧運贊助商對奧運期間“禁播”有沒有準備呢?安利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將陸續撤下由劉翔代言的廣告,以響應奧組委和中廣協的規定。安踏品牌負責人表示,暫停刊播對他們沒有影響,他們早已做好準備,但目前不便透露。361°品牌也表示,奧運期間會有合適的廣告安排,詳情還不便公開。“損失多少會有一些,但是關於奧組委防範奧運隱性行銷的舉措,其實今年年初就已經明朗化,因此企業大多有計劃安排這一時期的廣告投放”,一家企業表示,屆時將廣告片稍做剪輯處理就不會觸犯“界限”。
    
    中廣協同時表示,廣告中出現“2008”、“北京”、“火炬”等關鍵詞,也是一種隱形侵權。中廣協秘書長助理李方午指出,如今一些企業通過打“擦邊球”,讓自己企業的品牌和奧運會挂起鉤來,形成獨特的“奧運隱形行銷模式”。協會將對造成負面社會影響的不良廣告責任者採取“第一次勸誡——第二次勸誡——第三次通報批評,其中涉嫌違法廣告報請國家工商總局甄別”的程式,實施自律勸誡。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中廣協投訴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