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法規在廣東實施

發佈時間:2022-03-03 11:17:08 | 來源:科技日報 | 作者:龍躍梅  | 責任編輯:周洲

2月28日,廣東省貫徹實施《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新聞發佈會在省市場監管局召開。記者獲悉,《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制定出臺的首部統一規範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行政法規,為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促進創業創新和公平競爭提供了法治保障。

據悉,《條例》是對近年來廣東等省市場主體登記制度改革成果的固化,響應了市場主體的共性需求,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瞭方向。2012年以來,廣東持續深化改革,率先試點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獲國務院肯定和推廣;借鑒國際先進規則,實現企業開辦“一表填報、一天辦結”;大力精簡審批事項,率先實現“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和地域全覆蓋;創新市場退出制度,打通企業退出堵點痛點;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大力實施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廣東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歇業登記、“一網通辦”等多項改革成果為《條例》所吸收,上升為國家頂層設計。市場主體“實名登記”“簡易登出”等成熟的改革舉措以法規形式得以固化。廣東市場主體總量從商事制度改革前的500萬戶,迅猛增長到目前的1538.35萬戶,繼續穩居全國第一(約佔全國的十分之一),承載了7000多萬人就業的基本盤;企業活躍度超過74%;每千人擁有企業54戶,達到中等發達經濟體最高水準。

《條例》實施後,廣東在便利登記註冊方面實施經營範圍規範化,市場主體可以像“查字典”一樣便利查詢有關經營項目的規範表述,並直接使用該規範條目申請經營範圍。規範條目實行全國統一標準、動態更新管理。《條例》實施後,允許市場主體經營期限自約定,市場主體經營期限可以約定為長期,也可以約定一定期限,按規定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即可。《條例》實施後,允許市場主體歇業按下“暫停鍵”,允許市場主體向登記機關辦理歇業備案後自主決定歇業,歇業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年,給予緩衝期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允許市場主體選擇簡易登出“輕鬆退”,最大程度地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登出難”問題。

針對“被法人”“被股東”等身份被冒用登記等問題,《條例》實施後,廣東在防治冒名登記和治理虛假登記上,將對市場主體實行實名登記,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市場主體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依法予以查處。《條例》實施後,將加強市場主體登記資訊共用,對登記事項資訊和市場主體年報資訊進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公示,推動協同監管和社會共治。《條例》實施後,進一步加強信用監管,對信用水準低、風險程度高的市場主體增加監管抽查頻次。市場主體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特別是虛假登記相關責任人,依法實行市場主體登記限制或禁入,同時推送相關部門,實行失信聯合懲戒,並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條例》實施後,省政數局將結合廣州、深圳全國營商環境試點工作,持續深化“粵系列”平臺應用,豐富“掃碼亮證”“一證通辦”“無感通辦”等應用場景,大力支援“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為企業群眾提供更多的優質服務。稅務部門在企業開辦方面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實現線上申請、線上核驗、一次辦結,在市場退出方面,持續優化稅務登出程式。新辦納稅人“套餐”和稅務登出可享受“非接觸”“不見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