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期 2018-02-27
修憲:合理合法的現實選擇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了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其中對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國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的修改建議,刪去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內容。
今天的中國已經進入了新時代,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也面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挑戰。在這樣的歷史節點,取消國家主席連續任職規定上的限制,有利於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也有利於中國在紛繁複雜的國內、國際形勢下,將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懲治腐敗、治理環境、“一帶一路”建設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宏偉目標一以貫之地推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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