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外快安裝固定電話 小心充當幫信罪工具人
發佈時間:2024-07-2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單亮 范亞娉 | 責任編輯:

電信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通過遠端、非接觸方式,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電詐手法多種多樣,電詐“工具人”也種類繁多。

電信網路詐騙各環節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類、金融支付工具類、轉移案款類、提供通信技術支援類等不同類型的“工具人”。其中,幫助辦理寬頻固定電話也是其中供卡類常見手段之一。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楊某文按上線指示到湖南省株洲市辦理寬頻固定電話。2022年8月,楊某文邀集被告人羅某銘與郭某錦到湖南省常德市辦理寬頻固定電話,羅某銘又邀集被告人王某健一同到常德市辦理寬頻固定電話,楊某文明確告知羅梓某銘、王某健辦理寬頻固定電話是用於撥打詐騙電話,安裝的寬頻使用後每條給500元一天的好處費。

羅某銘、王某健、郭某錦到達常德後,楊某文安排三人分別在常德市武陵區、鼎城區辦理寬頻固定電話後,又安排三人在常德市租賃房屋,將電話安裝在三人租賃的房屋內。

羅某銘安裝的寬頻固定電話撥打電信詐騙電話,造成喻某偉、陸某勝、陳某香、陽某、雷某共計被電信詐騙698804元,羅某銘非法獲利13624.12元。王某健安裝的寬頻固定電話撥打電信詐騙電話,造成劉某被電信詐騙209900元,王某健非法獲利14600.04元。

2022年8月,被告人郭某錦明知辦理寬頻固定電話是為了幫助撥打詐騙電話,為非法獲利,按照被告人楊某文的指使,在常德市鼎城區武陵鎮某街道某巷租賃何某利的私房,開設了聯通寬頻固定電話“0736-xxxxxxxx”、“0736-xxxxxxxx”。

上游犯罪分子通過這兩個固定電話,于2022年8月19日至21日先後電信詐騙北京、廣州、深圳的被害人王某祥、宋某成、趙某共計人民幣444000元。

郭某錦通過楊某文或直接從上線獲得微信、支付寶轉賬違法所得人民幣17386.52元。楊某文在株洲安裝寬頻固定電話及在常德市抽取羅某銘、王某健、郭某錦安裝寬頻固定電話提成的非法獲利共計17385元。

法官説法

武陵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文、羅某銘、郭某錦、王某健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

被告人楊某文、羅某銘、郭某錦、王某健係共同犯罪,楊某文在共同犯罪起主要作用,係主犯,羅某銘、王某健、郭某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係從犯,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被告人楊某文、郭某錦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

判決結果

一、被告人楊某文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被告人羅某銘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三、被告人郭某錦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四、被告人王某健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五、追繳被告人楊某文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7385元、被告人羅某銘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3624.12元、被告人王某健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4600.04元;被告人郭某錦向公安機關及本院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7386.52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小武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法律意識,不要將個人銀行賬戶、手機支付等金融工具隨意交予他人使用,同時切勿給他們代辦電話卡或者固定電話,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電信詐騙、網路賭博、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警惕詐騙新手段,不做“電詐”工具人!(通訊員  單亮 范亞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