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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傳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貫徹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
中國婦女兒童博物館 | 來源:國家文物局公眾號

關於貫徹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

精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遊廳(局)、文物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文物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


2022年7月22日,全國文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文物工作重要論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提出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研究部署做好新時代文物工作,在文物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文物工作重要論述精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弘揚和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文物工作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增強歷史自覺、堅定文化自信,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強調把保護放在第一位,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産,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強調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加強古代遺址的有效保護;強調讓文物和文化遺産活起來,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統籌好文物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強調推動文明交流互鑒,擴大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事關文物事業長遠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深化了我們黨對文物工作的規律性認識,對做好新時代文物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深入領會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大意義,深入領會做好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具體要求,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有效落實到文物工作全過程、各方面,轉化為工作理念、政策法規、具體措施。


二、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要深刻把握文物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聚焦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目標任務,將文物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整體部署和國家重大戰略,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著力加強文物保護研究利用,著力深化對中華文明的認知,著力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著力解決文物保護利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文化和旅遊部門、文物行政部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地黨委政府落實文物工作主體責任,加強政策支援、人才支撐、資金保障,把各項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推動新時代文物事業實現新的更大發展。


三、全面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要強化文化遺産系統保護,統籌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維護文物資源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延續性。重點加強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長江,以及古建築、古遺址、石窟寺、革命文物等的保護工作。切實加強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建立必要的工作機制,提高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水準。著力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的整體保護,堅決杜絕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積極採用微改造“繡花”功夫,注重文明傳承、文化延續,讓城市留下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推動在城市更新前對老建築進行普查甄別,及時開展保護對象認定公佈工作。嚴格落實“先考古,後出讓”的考古前置機制,在城鄉建設中加強重要古代遺址的原址保護。注重加強文物領域法治建設,健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實施好新修訂的《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鼓勵制定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完善文物資源管理和普查登錄等制度,建設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建好管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提升世界遺産保護管理水準。堅決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物的行為,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産經營。依法嚴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場準入條件,規範民間收藏文物行為和文物鑒定,確保文物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不斷強化文物安全長效機制。要始終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強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監督,著力防範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三大風險,健全文物防災減災體系。要壓實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保障文物安全投入,提高技術防控能力,加強隊伍建設,整治重大隱患。要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地方文物執法力量,保持嚴厲打擊文物犯罪高壓態勢,強化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嚴肅整治法人違法,對重大文物違法案件和事故嚴肅追責問責。要加強文物保護領域監督執紀,依法公佈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加強文物行政的資訊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規範舉報流程,加大文物公益訴訟力度,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懲處力度,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規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中強化歷史文化遺産保護要求,實施文明城市創建“歷史文化遺産保護一票否決制”。


五、切實提高文物研究闡釋和科技創新能力。要深化文明歷史研究,繼續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古代文明理論”研究,持續開展中國文化基因專題研究、“考古中國”重大項目,深入探索未知、揭示本源,用更多考古成果實證我國百萬年的人類史、一萬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推動建立中國特色文明研究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努力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要加強文物價值闡釋,做好文物、古跡、遺址等的研究闡釋工作,經常性發佈重大考古項目進展和考古發現成果。要持續推進文物科技創新,落實好《“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加大文物科技投入力度,加強文物數字化保護。用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平臺,組織好考古發掘、文物保存修繕、安全防護、展示傳播等環節的關鍵技術攻關。


六、努力推動讓文物活起來。要堅持古為今用,提煉展示中華民族精神標識,不斷彰顯文物中蘊含的時代價值,充分發揮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作用。要合理利用文物資源,積極創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館,努力提升中小博物館展示服務水準,推出更多高水準、高品質的主題展覽。實施中國文物雲建設工程,推動文物數字資源接入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發展雲展覽、雲教育等文物數字內容新業態。健全社會參與機制,組織文博單位、研究機構、文史專家開展成果共用和知識普及工作。鼓勵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修繕、展陳等,推進文化遺産志願服務。要推進文旅融合,依託文物資源建設一批世界級旅遊景區、一批特色旅遊目的地,大力發展紅色旅遊。加強文物資源授權管理和文創開發引導,打造一批深受喜愛的文化創意品牌。


七、持續深化文物國際交流合作。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促進中外民心相通,擴大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文明古國論壇成員國在文物保護領域的交流合作。實施亞洲文化遺産保護行動,持續開展中外聯合考古,推進援外文物保護修複合作項目。要落實《關於讓文物活起來擴大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意見》等政策文件,實施文明互鑒展示工程,加強中外文物展覽交流合作,創新文明話語表達,創作文物傳播精品,打造文物對外宣傳品牌。要積極參與全球文化治理,紮實做好世界遺産申報工作,持續推進流失文物追索返還,支援國內相關機構與海外研究機構聯合開展文明起源等課題研究,推出一批原創性成果。


八、大力推進文物機構和隊伍建設。要貫徹執行中央編辦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機構編制保障的有關要求,儘快推動文物保護和考古機構編制崗位、基層文物機構建設落實到位,保持文物工作機構和隊伍穩定,完善人才培養、選用、激勵、評價等機制。鼓勵歷史文化名城設置專門負責文物工作的行政機構,承擔不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名城、考古發掘、博物館等管理工作。要關心愛護文物工作者,積極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支援,對長期堅守一線崗位、默默奉獻、擇一事終一生的文物工作者,在科研經費、成果發表、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生活待遇、榮譽獎勵等方面予以傾斜,千方百計培養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選樹文物戰線先進典型,弘揚“莫高精神”,鼓勵更多文物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敬業奉獻、求實創新的文物工作隊伍。


九、積極營造重視文物工作的社會氛圍。要統籌新聞宣傳和社會宣傳,統籌網上網下,加大全媒體傳播,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文物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大力宣傳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廣泛宣傳科學的文物保護理念,廣泛宣傳文物考古研究成果,廣泛宣傳文物領域先進典型事跡,打造更多承載中華文化、中國精神的價值符號和文化精品,教育引導幹部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更好認識和認同中華文明,增強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在全社會形成守護文化瑰寶、守望中華文明的濃厚氛圍。


中共中央宣傳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文物局

2022年8月18日